形象不佳,纪律松弛,执法不文明,在前段时间里的《电视问政》栏目中,个别城管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被逐一曝光。这些存在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又该如何防止反弹?不仅成为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也成为城市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原有的督察管理方法上,西安首支专门设立机构及编制的城市管理督导队在莲湖区成立,每周将对包含保洁员在内的全区5300余名城市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督导。
每周督察细致到路面清扫
工作效能低、履职尽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甚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出现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首支专门设立机构及编制的城市管理督导队成立后,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督察长,督察范围为莲湖区各街道办事处、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及区城市管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督察的对象和内容,不仅是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中便准化执法和服务模式的执行情况,就连环卫保洁人员道路清扫保洁,道路带灰治理,冲洒水,绿化养护人员绿地环境保洁、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也在督察范围内,全区5300多人都在督导范围内。
督察采取日常督察,重点督察,专项督察和跟踪督察。每周对责任单位所在辖区各抽取一个管理网格,对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督察,并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督察。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察。
发现违规者停职培训
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情节轻微的违纪行为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情节较为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行为或拒绝、阻碍执行督察任务的人员,通知其所属单位,停止其执行职务、带离现场,由区城市管理局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准予上岗。
任何人均有权向区城市管理效能监察办公室举报或投诉莲湖区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问题。对督察发现、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各类渠道反映的莲湖区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案件,统一由区城市管理效能监察办公室受理。对涉及各属地单位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的,移交各属地单位纪工委进行问责。
莲湖区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督察工作早在2009年时已经开展,从2010年至今,查案执法人员违法案件30件,处理49人,在编41人,临聘8人,最严重者被开除公职。督导队其实是对执法人员和环卫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监督,他们不仅受街办管理,还要受督导队监管,发现问题和违规现象,市民可直接向督导队举报,电话029-87320115 8733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