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今年前八个月查处“为官不为”问题81个 党纪政纪处分17人
羊城清风行
本是人行道修补维护工程,仍然出现部分盲道中断;“拿人手软”,执法队长默许、放任违建;组织党员到酒店举行党建庆祝活动,还搞抽奖……广州市日前曝光了天河区六个“为官不为”典型案例。昨日,记者从天河区纪委了解到,今年1~8月,天河区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81个,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7人。
文/广州日报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
典型案例
人行道维护工程部分质量不达标
2015年4月~7月,在广州先烈东路人行道修补维护项目施工期间,原区市政建设项目办负责人邱明、项目现场负责人郑楚绵、现场管理人苏沛然和现场监理负责人叶俊锋等4人存在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邱明、郑楚绵、叶俊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苏沛然被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天河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梁斌告诉记者,人行道修补维护的局部施工质量未达标,存在砖块缝隙过大、部分盲道铺砖不符合设计要求,出现中断等情况。
“拿人手软”默许放纵违建
天河区兴华街城管执法队主任科员李桢在2014年至2015年担任凤凰街城管执法队队长期间,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为郝某某、练某某在凤凰街辖内进行违法建设提供帮助。2016年李桢被立案调查,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梁斌称,该案中,私人老板以改造危房的名义拆掉旧房,却未通过任何报批手续便建起三层新房。“因为他收了礼,尽管数额并不大,但是‘拿人手软’,他默许、放任了违建行为”。
到酒店举行“七一”活动还抽奖
2014年7月1日,天河区天河南街杨箕公司党总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在广九大酒店会议室举行“七一”庆祝活动,并在现场进行抽奖。杨箕村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姚沛源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公司班子成员被责令作出检查。
预备党员
未按期转正
2011年3月至今,池广坚在担任天河区林和街润和社区党支部支部书记期间,对2010年10月退伍后党组织关系转入该党支部的预备党员何某某口头向其提出的转正要求没有引起重视并给予指导,该党支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也未按组织程序上报街道党工委,致使何某某至今没能按期办理党员转正手续。池广坚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政审不严
缓刑人员入党
2012年7月,天河区前进街宦溪社区党支部,未严格履行政治审查,将因犯寻衅滋事罪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该社区辖内某民办学校工作人员李某某发展入党。宦溪社区党支部书记陆秀娟因未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人暗访队伍活跃于大街小巷
天河区共18个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启用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全区各窗口的服务情况;区公车办通过公车管理系统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今年以来共对9宗疑似异常用车问题发出核查通知。
而天河区早于四年前设立的“民情速递”专栏充分发挥了机关作风曝光台的作用,成为整治“为官不为”的利器之一。20人的暗访队伍天天活跃在区里的大街小巷,对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窗口服务及工作作风等问题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
今年“民情速递”专栏分别制作了“为官不为”、“政务服务窗口服务管理”、“村改制公司党务、事务、财务‘三公开’”等工作专版,今年1~8月,专栏共曝光单位32个,118次,曝光个人44次,曝光问题118次。有2个区属单位领导班子、19名处级干部因问责而被取消2015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据统计,今年1~8月,天河区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81个,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3人,谈话提醒68人。
天河区纪委书记余方海表示,整治“为官不为”,要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的主体责任,特别要落实好谈话提醒制度,及时纠正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勇于转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进一步加大对“为官不为”的暗访曝光力度和属实投诉、舆情的追责力度,形成纪律威慑;要“一案双查”,对严重的“为官不为”问题,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整治“为官不为”深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