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29岁的周存德向记者反映,当天早上8点左右,他在潍坊市坊子区白羊埠集上卖哈密瓜时,与坊子区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刚开始是语言冲突,后来演变成肢体冲突,城管执法人员人数较多,周存德被打倒在地,身上多处受伤。随后,周存德在妻子和亲戚的陪同下,到坊子区城管执法局讨要说法,起初对方表示支付500元赔偿费了事。在周存德及其家人一再坚持下,坊子区城管执法局领导道歉,并且同意赔偿周存德的医药费。
本报记者 赵磊 王琳
秤被没收了
双方起争执
9月14日上午10点多,记者接到吴先生的电话,称其表哥周存德在坊子区一集市上摆摊时与城管起了冲突,被多名城管执法人员打伤了,此刻正在坊子区城管执法局门口讨要说法,对方只表示愿意赔偿500元,其他的任何要求都不答应。11点前后,记者在城管执法局门口见到周存德时,他鼻子下方和嘴唇周围都是已经干涸的血迹,衬衣上布满了土渍和血点。因为身上多处受伤,周存德在亲戚和妻子的搀扶下缓慢走动,他们在城管执法局门口已经将近三个小时,依旧没有得到想要的答复。说起当天早上的冲突,周存德仍然心有余悸。他告诉记者,之前他一直在奎文区范围内的集市上摆摊,从未发生过类似的情况,这次是第一次来坊子区白羊埠集摆摊卖哈密瓜,没想到发生这种事情。“因为第一次来,没有我的位置,我就将摊位摆在了集市的最东头。”周存德说,早上8点的时候,三名穿着制服的城管执法人员来到附近,喊着集市要结束了,要求赶紧收摊。
“当时正好来了个买哈密瓜的,我就跟对方说了几句话,没有马上把摊收起来。”周存德说,没想到就是几句话的工夫,三名城管执法人员就不愿意了,其中一人走上前来没收了他的秤,说他赶紧把摊收起来,就把秤还给他。听闻此话,周存德赶紧手忙脚乱地把摊位收起来,此时,三名城管执法人员已经走到了集市西头,周存德急忙跑着撵上他们,希望对方把秤还给自己。“可是拿秤的那个城管说什么也不把秤还给我。”周存德说,情急之下他与对方三人理论起来,质问他们为何集市上这么多没有收摊的摊位,却只没收了他的秤。“他们说话很横,说就是没收我的,要么我就别来。”
被打得躺在地上
脸上身上都是血
周存德说,他同对方理论时一直很理智,没有先动手,可他没想到此时突然来了一个穿着便装的大汉,从后面一下把他撂倒了。周存德从地上爬起来后,开始推搡这名撂倒自己的男子,同时质疑对方的身份,如果是城管人员,为何不穿制服?如果不是城管人员,为什么帮着城管打他?
因为周存德推搡了这名穿着便装的男子,现场情况一下失控了。“几个人开始围着我殴打,除了先前那三名穿制服的,还有两三个穿便装的,之后还有另外的穿制服的人员赶来,一同对我进行殴打。”周存德说,现场大概有六七人对他进行殴打。冲突结束后,周存德的妻子闻讯赶来,扶起了躺在地上的丈夫,此刻他脸上、身上都是血,两人急忙通知了亲戚朋友前来帮忙。
之后,周存德和妻子在亲戚朋友的陪同下赶到了坊子区城管执法局,向对方讨要说法。“冲突发生在8点多,可是等到11点多,对方还没给出正面答复。”周存德说,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先是表示只允许他一个人进,其他人不许进入,随后告诉他只能赔付500元钱,其他要求一概不同意。但是周存德坚持表示,他并不想要钱,只是希望城管执法局能派人陪他到医院做一个全面的检查,如果没有问题,不需要任何赔偿,但如果有问题,后续治疗费用需要城管执法局方面承担。对方拒绝了这个要求。
不让“家丑外扬”
签下“保密协议”
9月14日下午,吴先生向记者反映,坊子区城管执法局的领导已经向他的表哥道歉,承认城管队员“太冲动”。同时,对方表示会承担周存德的治疗费用。
“我表哥去了第二人民医院,检查结果是脸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加上抽血验血,胸部和鼻子照了X光检查,总共花了760多元钱。”吴先生说,只要城管赔礼道歉并且将医疗费用承担下来就行,要让城管知道暴力执法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
“对方道歉的时候,解释城管队员都是年轻人,太冲动,双方争吵起来动了手也情有可原。但是,我们觉得作为执法人员,怎么能动手打人呢?而且是那么多人打一个人?”吴先生说,虽然表哥的事情是个例,但是也暴露了执法方面的诸多问题。
“他们让我们签了一个协议,写着可以赔偿我们1000元钱,但是不能让媒体报道这件事。如果媒体报道了,不但这1000元钱拿不到,还要赔他们2000元。本来对方打了人,赔钱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对方为了不让 家丑外扬 ,竟然逼着我们签下这样一个可笑的协议。”吴先生说。
没带执法记录仪
谁先动手难说清
9月14日下午,记者多次联系坊子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一名王姓工作人员接受了采访。“这件事双方都被打了,目前,双方已经对这件事协商完毕。”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早上不到9点的时候,城管队员告知周存德要收摊离开,但是周存德迟迟没有离开,城管队员准备暂扣物品的时候,周存德先动了手。“我们这边好几个队员都受伤了,也很委屈,有一个队员脸上有淤青。”
对于哪一方先动手打人的问题,记者提出是否可以查看执法记录仪。该工作人员称,虽然城管执法局也配备了相应的仪器,但是并不能保证每个组都有。该组队员执法时,恰好没有带上执法记录仪。
对于吴先生提到的“协议”,该工作人员表示他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