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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违法干预或插手审委会讨论将依法追责
发布时间:2019-09-24 14:56 | 来源:新京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审判委员会委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最高法:“降格”处理的案件应提交审委会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内部组织,主要负责重大或疑难案件的讨论及决定。新出台的《意见》首次将法律适用规则不明的新类型案件,拟宣告被告人无罪的案件,拟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纳入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范围。

  《意见》理清了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明确规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合议庭、独任法官对其汇报的案件事实负责,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其本人发表的意见和表决负责,具体审判责任范围、认定及追究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法官惩戒相关规定等执行。

  《意见》同时规定,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法干预、过问、插手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决定案件的,应当予以记录、通报,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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