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社会支持体系试点成功获批。今年4月,经过认真准备、积极争取,该院依托院晨曦未检工作室,积极申报了省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并成功获批,成为全市仅有的2家试点单位之一。在为期一年的试点期间,该院与团县委紧密合作,围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专业化运作、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内容、流程、标准等,探索创新工作路径和机制,促进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服务的有机衔接,形成可推广复制的有效经验。
二是未成年人保护合作机制初步建立。5月30日,该院举办了一场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县关工委、教育局等11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20余人应邀参加。与会人员围绕“1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就如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等问题展开讨论,并对创新未检工作、与相关部门形成法治宣传合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在此次座谈会的基础上,该院起草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协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合作机制。9月6日,该院与团县委和黄冈市静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浠水县“阳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各方代表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由以上两家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将协助该院共同完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咨询、亲职教育、不批捕和不起诉跟踪帮教、行为矫治、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等专业化工作。此举标志着该院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将进一步实现制度化和专业化。
三是法治进校园活动获得肯定。自上级院部署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以来,该院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合力推进落实。近年来,经过宣讲团成员的共同努力,“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已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敏亲自担任县一中法治副校长,并现场讲授法制教育课1次。因表现突出,今年5月,该院以宣讲团成员为主体的团支部被团市委评为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7月,该院被县文明办、团县委评为全县“志愿服务先进团体”。另外,该院组织申报的“成长成才关爱未来——浠检青年法律宣讲小分队”实施项目,成功入选团省委100个“团建优品汇”项目之一,全市共4家单位入选。
四是未成人司法保护工作成效明显。该院采取“一手抓打击防范,一手抓保护救助”的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保护其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批捕案件5件5人,提起公诉3件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慎捕慎诉,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逮捕1件1人,审查起诉2件3人。此外,该院还认真执行不起诉跟踪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让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姚凯 吴航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