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省检察院与省自然资源厅共同签署《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建设的备忘录》,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公益司法保护,致力构筑“三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出席签署仪式。
《备忘录》围绕“着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绿色发展、实施好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公园试点工作”等重点领域,从加强违法预警、诉前程序、起诉应诉、调查取证和鉴定评估、信息通报、案件查处和联动协作配合六个方面,对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管理机关共同发挥在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开发、促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修复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合作,不断凝聚公益司法保护合力,助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源头预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省检察院和省自然资源厅还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签署《备忘录》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和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管理机关协同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公益司法保护情况。(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