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检察院探索工作新机制
今年31件检察建议采纳率达96.8%
南报网讯 (通讯员 雒呈瑞 丁晓头 记者 徐宁) 12月10日,随着高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文物保护检察建议办理情况作出回复,2019年高淳区检察院在社会治理、公益诉讼等方面提出的各类检察建议31件次,实现件件有回复,采纳率达到96.8%。
今年3月,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案例领域从业资格禁止令落实情况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的通知》,这一行动的开展正是得益于“高淳经验”。
2018年12月,在办理周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时,办案人员发现周某曾因同样行为受到处理,系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属于应当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人员,但市场监管部门未对失信行为人周某有效监管。于是,办案人员针对食品药品领域刑事案件中“从业禁止”判项难以执行的问题,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将违法行为涉事企业和个人列入“江苏省市场监督信息平台”黑名单,予以动态监管。
市检察院以此案为开端,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食品药品案例领域从业资格禁止令落实情况专项公益诉讼活动,共梳理食药领域刑事案件883件,督促监管部门将768个自然人和13家企业纳入我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和信用系统,他们将在一定期限内、甚至终身不得从事有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以前制发的检察建议,回复率高,但是问题是否解决还得打个问号。”高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端春辉说,为保证检察建议的效果和“刚性”约束力,高淳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工作新机制。2018年12月10日,高淳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高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制发原则、备案程序、执行程序。
“人大的决议为检察建议注入刚性,检察监督也为人大监督延伸了手臂。”端春辉说。
在办理农村基层小型招投标过程中2件违法犯罪案件时,高淳检察院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无施工资质人员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招投标过程监管不严等问题,向高淳区城建局和相关镇政府建议全面排查整治“违规拆标、借他人资质参与投标”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城建局领导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表示诚恳接受。目前,全区小型招投标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按照办法的规定,将有效减小乃至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高淳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大都突出民生,直面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今年初,结合最高检发出“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辖区学校安全管理隐患等问题,高淳区检察院向区教育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全面排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强化安全教育。随后,该院与区教育局、团区委等会签《高淳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此外,该院针对一起涉嫌敲诈勒索案中律师违规履职情况,分别向雨花台区司法局和南京市律协提出检察建议,市律协迅速开展调查,暂停该律师代理行为,要求在行业内引以为戒、规范执业。
“今年以来,通过检察建议,高淳区一批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1月28日,南京市暨高淳区2019年检察工作通报会召开,高淳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水金专题通报了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邢青松在内的与会代表充分肯定。”端春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