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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发布时间:2017-10-11 09:57 | 来源:法制日报——法新网


    法新网北京10月10日讯 记者李豪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学哲学用哲学专题学习会。他强调,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继承和弘扬中国共产党学哲学用哲学的优良传统,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做好充分思想准备。

    会上,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并就学习《实践论》《矛盾论》交流了心得体会。

    曹建明发表了总结讲话。他说,学哲学用哲学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继承和弘扬重视哲学的优良传统,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光辉典范,为中国共产党人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重温《实践论》《矛盾论》,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曹建明指出,要以重温经典著作为契机,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更加自觉运用贯穿于《实践论》《矛盾论》中的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指导实践、推进工作。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坚持矛盾的观点,一切从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面对和化解前进中遇到的矛盾。要坚持“特殊”与“普遍”相统一是认识论和辩证法精髓的观点,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要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人民的支持和监督开展检察工作。

    曹建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治国理政新实践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了党的理论创新,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新境界。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我们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充分思想理论准备、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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