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浩
在岳西县检察机关的监督下,一个非法侵占林地开设的露天石矿被及时关停,制止了对林地的进一步损害。
今年4月,岳西县检察院得到线索,某工程公司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在响肠镇千佛塔村非法侵占林地开采石矿。该院一名副检察长当即率队第一时间前往实地查看,查明某工程公司侵占林地1.31公顷,涉嫌犯罪。在协同有关部门关停石矿的同时,检方监督岳西县森林公安局立案调查。 6月,警方依法予以立案查办。
“位于大别山腹地的岳西县,森林覆盖率达73%。由于山区一些村民靠山吃山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加上缺乏法律知识,毁林现象时有发生。 ”岳西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红进告诉记者,为守护好绿水青山,该院将发挥检察职能与保护绿色发展相结合,将绿色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中,着力打造“绿色检察”,并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对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增强了法律的震慑力,破坏森林资源类犯罪大幅下降。
行使法律监督职责中,岳西县检察院重点监督破坏森林资源有案不立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到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巡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监督立案。同时,安排专人每日登录“两法衔接”平台查看案件录入情况,对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监督移送,并适时提前介入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为公安机关提供侦查方向。该院还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聘请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 “生态检察联络员”,负责收集辖区内毁林的案件线索,宣传生态保护法律法规。
“打击只是手段,目的在于保护。 ”岳西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庆锋介绍,在办案中,岳西县检察院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绿色检察”,牵头与县法院、公安、林业、环保等部门会签了 《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常态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对破坏生态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进行恢复补偿,并作为处理和量刑的依据。2015年,岳西县白帽镇双畈村村民汪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林木9立方米。考虑到汪某年事已高且真诚悔罪,办案检察官启动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建议森林公安撤销案件,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汪某补植树苗500株并确保成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