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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门口感受检察监督力量
发布时间:2017-05-23 10:50 | 来源: 检察日报


  “西大沟常有人偷排污水,天气越热,沟水气味就越刺鼻,最终还流到黄河继续污染。检察官接到群众举报后,徒步30多公里排查处理,还给环保局发了整治建议,现在再没人敢偷排了,臭黑水也变清了。”近日,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村民蔡强玉站在家门口,遥指远处,向记者介绍白银区检察院派驻王岘镇检察室成立半年来发生的变化。

  群众可感可知的可喜变化,正在甘肃省许多乡镇发生着。自2016年11月开始,甘肃省检察院积极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仅半年,515个检察室全部挂牌成立,工作初见成效。

 家旁边的水变清了,垃圾山不见了,涉案百万元的村官被查了,出逃19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被劝返了……这些从检察室传出的办案故事,正在群众中口口相传。

  “八有”标准建设规范化检察室

  走进王岘镇检察室,室外有图文并茂的检务宣传栏,室内墙上挂满工作程序告知牌,文件柜整齐归档着群众来访登记等台账,打开后各类情况翔实规范。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基层执法司法活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三间小办公室,展现着丰富的检察工作实效。

  “建立乡镇检察室,对甘肃检察事业来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介绍,甘肃是西部穷省,扶贫攻坚是“一号工程”。2014年以来,甘肃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各乡镇普遍建立了检察室,有效服务和保障了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但这种临时性机构存在人员不固定、权责不分明问题,没有一线阵地,检察机关在基层就没有“腿”,监督触角就不能有效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为补齐短板,在甘肃省检察院努力下,去年11月,经甘肃省编委批准,515个派驻检察室开始筹建,半年来,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已基本打造成形。

  “我们将派驻检察室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从一开始就严格标准、统一规范。”路志强说。在建设上,派驻检察室全部使用统一标准,打造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设备、有平台、有制度、有机制、有档案的“八有”检察室,并明确接访、监督、预防、服务“八字”职责,让检察室有职有权、能作为有事办。

  截至目前,515个派驻检察室基本实现了人员配备“1+2”,即1名主任加至少2名辅助人员,白银、陇南、天水等市级院还下发工作办法,从建立任务清单、规范业务流程、管理考核等方面提出要求。

  精准扶贫既当“主攻手”又当“二传手”

  “2017年2月9日,村民高某上访,反映红星村村主任曾海涛挪用60万元征地款。”记者翻阅工作台账,发现这条举报线索当天就被王岘镇检察室移交本院反贪局,反贪局当天即摸排、初查并立案侦查,行动迅速有力。

  “现已查明曾海涛涉案金额近百万,有了检察室,办案效率得到很大提高。”王岘镇检察室主任马景亿说。

  全力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保民生、促三农”工作,正是派驻乡镇检察室的重要任务。为此,甘肃省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开展有益探索,既当“主攻手”,积极受理群众举报、监督涉农资金发放、多形式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又当“二传手”,将案件线索及时上传、将本院工作举措全面下达,协调配合业务部门查案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等。

  为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安全,王岘镇检察室深入农户,抽查辖区7个村的村务及涉农资金公开情况并上报18份材料;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提升派驻检察室的信息化水平,为全区419个村安装自行开发的“涉农惠农项目资金查询软件”,电子公示惠农项目和涉农资金详情,实现信息全公开;陇南市两当县检察院针对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的实际,建立“预防教育流动站”,由派驻检察室深入乡镇巡回宣讲,“家门口的法治服务”广受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异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保兜底等重点领域,及扶贫资金分配发放的重点环节,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管理使用。”路志强强调。

  “动”起来监督,老百姓更满意

  “我4月26号到检察室反映案情,没想到才十来天就有了答复。”记者看到信访群众王某来到王岘镇检察室,在控申回复函上满意地签了字。

  原来,王某被沈某诈骗20多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找不到人,上网通缉也无果。沈某本是社区矫正人员,脱管一段时间,司法所却未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无奈之下,王某来到检察室寻求帮助。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及时向控申科汇报。近日白银区检察院即针对矫正人员脱管情况,督促司法所加强监管。

  离群众更近,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更要加强,法律监督属性更要充分体现。甘肃省检察院从一开始,就强调以派驻检察室为阵地,强化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强对“两所一庭”监督,重点监督刑事案件侦查、社区矫正、民事审判和执行等活动;综合运用预防约谈、检察建议等手段,监督纠正基层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检察室“动”起来后,监督实效得以凸显。仅白银市检察机关各派驻检察室就办理立案监督案9件,发现并纠正社区矫正人员托管漏管案5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条,发现公益诉讼线索5条。“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认可。”白银市检察院检察长丁霞敏介绍,今年4月,白银市委深改小组通过了《白银市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的意见(试行)》,要求发挥乡镇检察室的监督触角作用,将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依法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

  “我们建设派驻检察室,就是要把检察监督延伸到乡镇和农村,扎根培土、接好地气。”路志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各地实际建章立制,规范检察室运行,使其真正成为维护平安的“稳定器”、化解矛盾的“解压阀”、预防腐败的新阵地和保障民生的工作站。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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