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是检察队伍建设的内核。作为一种精神力量,检察职业精神在深层次上决定着检察官的价值追求、司法能力和司法行为,承载着检察事业不可或缺的灵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与检察日报社决定共同组织开展“检察职业精神讨论”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征文面向全社会,全国从事司法实务、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重点面向检察系统从事检察政工、检察业务、检察理论研究等工作的同志。
二、征文主题
征文主题为检察职业精神讨论,围绕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阐述检察职业精神。重点参考以下选题,也可以围绕其他与检察职业精神相关的选题进行研究:
1.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的重要意义
2.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
3.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与培育检察职业精神的关系
4.做合格党员与践行检察职业精神的关系
5.忠诚职业精神的基本内涵
6.为民职业精神的基本内涵
7.担当职业精神的基本内涵
8.公正职业精神的基本内涵
9.廉洁职业精神的基本内涵
10.忠诚职业精神的基本要求
11.为民职业精神的基本要求
12.担当职业精神的基本要求
13.公正职业精神的基本要求
14.廉洁职业精神的基本要求
15.司法责任制下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
16.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下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
17.检察官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
18.检察辅助人员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
19.司法行政人员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
20.新形势下检察职业精神教育培训机制研究
21.新形势下检察职业精神奖惩机制研究
22.新形势下检察职业精神考核评价机制研究
三、征文截止时间
征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征文要求
1.参加征文的作者自定命题写作。既可从以上22个选题中选择,也可就某一方面内容或某个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要求观点鲜明、论证充分、符合实际,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参加征文作品字数不少于3000字,一般不超过5000字。以书面形式寄送,并发送电子版1份。
3.来稿格式:在正文之前加一页作为征文封面,在封面中间位置写明征文题目、作者名称(个人或单位均可)、所在单位、手机号码、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正文部分:题目(宋体二号字、居中、与文头二行间距),正文(仿宋体三号字、与标题一行间距),注释一律使用脚注(全文连续编号)。
4.征文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规范要求,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
五、征文评奖与使用
1.征文活动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各地报送论文情况和活动组织情况,在省级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中评选优秀组织奖。
2.《人民检察》设征文专栏,择优刊发来稿。
3.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获奖论文作者和获奖单位在全国通报表扬。优秀文章还可推荐在《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队伍建设》等报刊上发表。
4.主办单位享有所有参加征文作品的出版权、使用权,可以将优秀作品汇编成册或公开出版,并不再支付稿酬。
六、投稿及联系方式
书面来稿请寄: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人民检察杂志社收(请注明征文字样和寄出时间),邮政编码:100144。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rmjcbjb@126.com。联系人:金园园,电话:010-68637957。
“检察职业精神讨论”征文组委会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