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5月2日电 (记者 孙权)“我们去相关单位预防介入、找有权人员廉政约谈,这不是去‘找茬’,而是希望加强这些人的‘自身免疫力’。”5月2日,无锡梁溪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小平向记者讲述了该院3年来坚持进行预防介入,使“微权力”不再“任性”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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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梁溪检察院在查办案件中发现,“微权力”腐败呈现上升趋势。沈小平称,“微权力”的显著特点是处处存在、十分隐蔽,人们往往难以察觉、易于忽略。与广受关注的大贪巨贪相比,“微权力”失控导致的小官贪腐常常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染指民生福祉,触动公众神经,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其危害不容小觑。
为此,2014年以来,梁溪检察院在民生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建立“微权力”腐败介入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介入式”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2015年推动无锡市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在该市部署开展“微权力”介入式专项预防活动。
“我们在查办某住房保障中心工程科工作人员刘某某受贿一案中发现,其并没有具体实权,但他在验收环节故意拖延施工单位申请拨款审核时间,加大了施工单位财务成本,迫使该单位请其吃饭并送好处费。”梁溪检察院检察官杨敏告诉记者,该案中,预防干警敏锐意识到这正是典型的“微权力”腐败,随后在预防介入中将发案单位“在一些环节上审核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任意延长”作为“微权力”风险点,帮助该单位精准定位到“微权力”具体事项。
除了依托办案优势帮助相关单位排查“微权力”事项,梁溪检察院还督促重点民生行业开展自我排查,进一步扩大微权力排查工作的参与度。比如:无锡市交通工程公司集团在排查中发现,一些项目施工中,小型设备的出租方总是那么几家公司,机器设备老化,租赁价格倒是不便宜。这一现象引起了该集团纪委书记的关注,这个纪委书记很快就联系到检察机关求助。梁溪检察院依托对方排查的“微权力”清单,有针对性的开展介入预防工作,使之前的“顽疾”得以破解。
此外,今年4月13日,梁溪检察院的预防干警们还来到无锡地铁三号线03标段项目部开展“微权力”预防介入工作,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聊起,预防干警们和无锡地铁集团相关负责人员、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员就材料采购、供应商确定、施工安全、工程监理等各方面进行了“微权力”事项排摸,帮助该标段进一步梳理“微权力”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
记者了解到,除了对有权人员开展廉政约谈,梁溪检察院还另辟蹊径,对权力行使的相对方启动了廉政征询工作。例如在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上,通过对非中标单位开展廉政征询,了解招投标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在拆迁领域,通过对拆迁户开展廉政征询,发现了补偿标准不统一、评估测算缺乏专业监督等隐患,并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及时排除职务犯罪风险点。
“每月月底,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会组织一次临床药师及相关职能科室对不合理用药病历当事医生进行现场答辩,分析用药合理性。对不合理用药当事人实行诫勉谈话、停处方权、待岗下岗等行政、经济处罚。”沈小平告诉记者,这是该医院在检察机关建议下实行的临床药师查房制度,该制度实行以来,已对十余名医务人员实行诫勉谈话。
沈小平坦言,预防介入使”微权力“不再任性,主要是进一步压缩腐败的“空间”。杜绝腐败,一是要靠机制建设,另外还是要靠有权人员提高自身“免疫力”。
为遏制“微权力”任性,梁溪检察院已针对不同领域打出了“组合拳”,如指导和推动街道等基层行政机关依托“互联网+”、微信公众平台等,实现网上晒权、网上行权、网上监督和网上惠民;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单位,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专家讲坛”等形式,通过专家把脉开方,找准“病灶”,查控微权力风险点,克服了检察机关在开展某些专业性较强的预防工作中的能力不足和现实困难;对于与百姓日常息息相关的民生行业,如无锡市自来水公司、邮政公司无锡分公司、江苏银行无锡分行、无锡联通公司等单位,全力推行“零停留”办公、“零差错”办理、“零关系”办事。
据悉,梁溪检察院“微权力”腐败介入机制自2014年建立以来,已对该院辖区23家民生重点单位开展预防介入40余次,推动有关单位查摆“微权力”风险点93个,列出“微权力”清单26张,制作“微权力”运行流程图32个,完善管理制度100余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