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4月28日电(记者 于潇 见习记者 杨蓝)“智慧检察,为我们执法办案插上了科技的翅膀,实现了检察技术和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正王志明同志向正义网记者介绍智慧检察时如是说。
着眼未来 建立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
近几年,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走科技强检之路,这些科技手段如何在办案中有效应用,将执法办案由传统型向智慧型转变。记者跟随定远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走进了一间实验室寻找答案。
“我们着眼于未来,建立了这个实验室。”王志明检察长表示,新刑诉法实施以后,电子数据成为新的证据类别,取证又比较难,基于这样的考虑,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应运而生。
“这个实验室建成后,在服务办案上取到了很好的效果,我们共办理了大概四十多件贪污贿赂案件,这些案件涉案金额有的高达一千多万元。”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科副科长胡伟向记者介绍,这个实验室是为了科技强检和办案需要,投入100多万元建成的,不仅是全省首家,也是全国第二家基层检察院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
“我们通过提取被调查人员手机和电脑信息,掌握了大量的数据,有针对性地对案件进行突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据胡伟介绍,去年该实验室就通过先进的信息提取技术,侦破了一起大的金融系统的特大受贿案。“这起案件中,一共有两个嫌疑人,一个是银行的,一个是金融办的。一方面金融办的工作人员将大量审批事项发给银行工作人员,让其帮忙办理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银行工作人员利用qq指导企业造假,骗取银行贷款;另一方面,银行工作人员和金融办工作人员签订入股协议,又在企业破产之际,给自己签订免责条款,将责任推脱。而种种动作,都在电脑和手机中留下了痕迹,为我们提取证据留下了线索。”胡伟说。
电子证据运用 为其他证据获取提供支撑
随着互联网、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特别是即时聊天软件的应用,电子证据的运用也越来越多,是不是每一个人拿台手机到这个实验室都能进行信息提取,然后作为电子证据?
“我们实验室按照三级实验室的内控标准,有内控机制,有专门的审查制度,比如别的单位今天拿台手机过来让我们提取信息,我们不能随便接受。”
王志明检察长指出,取证过程有完整的记录,取证程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够拿到法庭上作为定案的证据。
同时,王志明检察长提到,电子证据的合法使用,能够为其他证据的获取提供支撑。“在提取电子证据时,通过对其手机里的数据恢复,发现这个人有某一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串供、毁灭证据、打击报复等等,都可以成为一个破案的线索。”
“一个人给了另一个人钱,但是记不清什么时候给的。但是,当时短信和qq都是有记录的,我们恢复数据后,对讯问、证据收集都会提供有力的支撑。比如网上购买毒镖偷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就是在网上搜索购买了毒镖,于是就有了记录,我们不用去服务器提取信息,通过这台电脑就可以掌握。”王志明检察长补充说。
侦查信息平台 全方位锁定嫌疑人信息
“智慧检察之前,我们的办理案件是由供到证,有了智慧检察之后,我们办案实现了由证到供。”王志明检察长介绍,过去办案是初步掌握嫌疑人的犯罪证据,然后进行谈话,他自己交代之后我们再去取证。现在,在侦查信息平台中,对嫌疑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信息有了一定的了解,再接触的时候,因为掌握充分的犯罪证据,基本可以做到“零口供”定案。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余娟娟向记者介绍,侦查信息平台建成于2014年,通过铺设电信专线,与自来水厂、市房管局、县卫生局的主机对接,可以实现全县范围的自来水使用信息,房地产信息,以及医疗卫生体系的同步更新与查询。
据悉,去年,正是利用这个平台,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快速办理了一起贪污国家低保和廉租房的补贴案件。
“当时我们只知道他的名字,于是通过人口计生继续输入‘王某’查询他的家庭信息。”余娟娟介绍,王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并不符合领取补贴的条件,紧接着又通过房管局的信息,查到了他家的几套房产。最后查出他利用妻子的名义虚报材料,贪污国家低保和廉租房的补贴,于是对其迅速进行锁定,然后立案传唤。
“要在过去,查清楚这些信息必须要跑多个部门,一项一项地查。但是,现在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就能查到这些信息,办理案件。”
余娟娟进一步指出,不仅是侦破,在案件查询中,侦查信息平台也可以利用。“用自来水厂的信息,就能够查到家里是不是有人。用房管局的信息,能够查到家里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