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王伟鹏)今年以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采取三项举措,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既维护了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美兰区检察院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时,首先加强诉讼监督局、侦查监督局与公诉局等部门间的沟通以及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联动工作机制,第一时间掌握在押人员的强制措施变动情况;其次,在审查过程中,做到“四听取”,通过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办案机关的意见,结合被审查人员的认罪、悔罪态度,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对其作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的综合评估;第三,在变更强制措施后,由诉讼监督局继续跟踪回访,一旦发现有妨碍诉讼的情形,立即向办案单位建议对其逮捕,增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实际效果。
今年3月30日,美兰区检察院受理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申请,犯罪嫌疑人彭某与陈某两人系海南某高校学生,因涉嫌伪造有价票证罪被该院批捕,并羁押于第二看守所。该院诉讼监督局收到申请后,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承办检察官向公诉部门了解案情,查阅法律文书、案卷材料,并向侦办该案的公安民警核实相关证据材料。
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彭某与陈某系在校学生,主观恶性较小且为初犯,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其家属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对犯罪嫌疑人彭某、陈某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于是向该院公诉局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4月10日,美兰区检察院对彭某、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统计,该院今年已办理8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其中变更强制措施5件5人,有效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