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据曹建明介绍,至今年8月,中央部署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担的29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或结项;检察改革规划提出的91项具体改革举措,82项已出台改革意见或结项。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多方面的进展和成效。全国检察机关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
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84444名
报告显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推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今年6月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10月起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今年5月,与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共同发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草方案,试行省级统筹配备聘用制书记员,书记员原则上不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
据了解,推行员额制改革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择优遴选检察官承担办案任务,共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84444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78%。建立员额退出机制,不办案、不胜任办案工作或离开办案岗位的,及时退出员额。通过这项改革,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
不断健全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
报告指出,201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建立重大冤错案件发现报告、指导办理、异地审查、监督纠正、依法赔偿工作机制。2014年10月颁布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对有冤错可能的重大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2015年2月发布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对长年坚持申诉、拒绝减刑以及因对裁判不服而自残的罪犯,注意听取其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对从办案或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王玉雷故意杀人案”“陈满故意杀人案”“沈六斤故意杀人案”“王本余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案”“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谭新善故意杀人案”“丁国勤故意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依法启动纠错、监督程序,与有关部门共同纠错。
两年办理公益诉讼9053件
报告显示,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中央顶层设计为引领,坚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授权为前提,以部分检察机关试点先行为基础,以立法保障为支撑,以全面推开为新起点,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据介绍,各试点省级检察院组织87个市级检察院和759个县级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两年试点期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全覆盖、多样化的试点探索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顶层设计得到全面检验。今年7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35件。
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报告指出,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同时,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传达党中央改革部署,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和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开展试点工作,认真研究过渡时期工作衔接。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顺利完成机构、人员转隶。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要求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2017年1至9月,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43614人,同比上升21.2%。
报告同时还指出了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包括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性不够,有的改革尚未全面落地落实,一些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跟进,改革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创新与现代科技应用有待深度融合,一些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改革创新办法破解难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等等。
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对这些问题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下一步,将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用好科技手段,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活力与优势。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遵循司法规律,加强研究论证,为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做好准备。
法制日报北京11月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