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5日电 (记者彭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检察官司法办案权力清单(2017年版)》,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最高检机关各层级检察官的司法办案职权。
为了强化员额制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不同层级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实现权责一致,使检察官既成为司法办案的主体,也成为司法责任的主体。
《权力清单》共分审查逮捕类、审查起诉类、刑事诉讼监督类等检察业务,对每类、每项检察业务,都详细列举了检察长(副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办案事项、部门负责人负责的办案事项、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负责的办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