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静) 6月22日,设立在江苏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敲响了自该巡回法庭挂牌以来在江西的“第一槌”。
当天上午,第三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泰和县冠朝镇坎头村5组与泰和县人民政府、吉安市人民政府和泰和县塘洲镇新坪村7组、泰和县塘洲镇新坪村9组林业行政登记及行政复议一案。该案受到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作为各项司法改革措施的“试验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自建庭伊始,即秉持审判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原则,主审法官先后以巡回庭审、询问、调解、阅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此外,直接到巡回区省份审理案件,就地解决纠纷,在时间和成本上都极大减少了当事人负担,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据悉,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域包括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自2016年12月28日揭牌至2017年6月19日,共立案1185件,审结案件6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