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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8-29 09:34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7日至4月27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国家民委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7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民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巡视工作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国家民委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巡视组和中央巡视办的要求,把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着力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确保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截至7月底,根据时间和任务要求,在巡视整改两个月内应该完成的具体任务都已完成。

  (一)及时学习传达,提高思想认识。6月7日巡视反馈意见会后,国家民委党组立即着手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将中央第十巡视组《关于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以及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巴特尔同志的表态发言印发通报,在全委系统党员干部中原原本本传达学习。6月17日,国家民委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专题研究部署国家民委巡视整改工作,明确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巡视整改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刻认识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以及通过巡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良苦用心,充分用好巡视成果,积极主动做好整改工作。同一天,党组书记巴特尔同志还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分别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查和原因剖析,提出了做好整改的具体打算和措施。7月4日,国家民委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整改。尤其强调,全党一部党章,在执行和遵守纪律和规矩上决不能有特殊思想。国家民委各部门各单位也都分别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民主生活会、专题会等,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并对整改工作作出了布置。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及时成立国家民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巴特尔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和驻委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专职委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党建工作、选人用人及津补贴清理、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财务管理、院校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宣传单位建设及作用发挥、监督执纪六个专项组,每个专项组都由分管委领导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党组在巡视整改中承担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既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负责,又对分管的专项小组负责;各专项小组牵头部门必须扎实履行党组赋予的职责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塞责,所涉及的部门都要全力支持配合。国家民委机关16个部门、委属6所民族高校和其他9个事业单位都相继成立了以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负责同志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的还成立了专项组。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实现了从上到下、上下联动的全覆盖。

  (三)制定“四个清单”,细化整改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定《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分为24类,制订了100项整改措施。对于能够马上改正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限时完成;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举措,要求制定阶段性目标,明确任务完成的时限。具体确定了将两个月内和限期整改要完成的任务为80项,占总任务的80%;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为20项,占总任务的20%。各专项组、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民委党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明确了问题、任务、措施、责任“四个清单”,制定了巡视整改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四)领导靠前指挥,确保整改到位。国家民委党组既从自身问题改起,又指导、督促、检查直属单位党委的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首要责任,对巡视整改的重要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两个月来,共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4次听取专项组工作汇报,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每位党组成员、专职委员自觉靠前指挥,带领相关部门、单位,集中力量逐条整改,对已完成的及时销号、归档,对个别进展缓慢的进行催办、约谈督促。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召开4次会议,发了11期简报,协调解决重要事项,汇总整改进展情况。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盯住问题,不留死角,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以有力的举措、有效的督导推动巡视整改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

  国家民委党组认为,中央巡视组巡视发现的问题切合实际、一针见血、触目惊心、令人警醒。落实整改任务,既要从思想认识上深挖根源,又要从机制上查找原因;既要从整改具体问题入手,又要从完善制度上着力;既要从党组自身问题改起,又要带领民委系统各级党组织一起整改。两个月来,根据巡视反馈的问题,我们主要做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针对巡视指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落实主体责任硬招实招不多”“党建工作薄弱,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国家民委党组先后4次组织专题学习,学习主题分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时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行动上的自觉性。党组确定每年专题学习不少于20次。巴特尔同志在国家民委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围绕“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讲了党课。各党组成员、专职委员也都分别到所在支部或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讲党课,总结交流学习成果。编辑整理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批示及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编辑印制《国家民委干部工作常识摘编》。二是制定《国家民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各部门专题学习的办法》,明确了学习重点、学习方式和有关要求。组织党章党规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普通党员和处以上领导干部提出学习要求,坚持搞好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强化学习效果。组织了党章党规知识书面测试,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与。组织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等。三是为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制定《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委党组领导班子、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委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5个层面共44项具体责任,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5个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并提出了强化责任的措施,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责必担。调整充实了国家民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目前正研究制定《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四是建立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指导。制定《国家民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办法》,明确述职评议考核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完成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情况、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纳入考核重点。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集中整顿的实施方案》,修订《国家民委直属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全委126个党支部集中1个月时间,围绕党支部建设方面的8个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顿。印发《党支部工作记录本》《机关学习记录本》,制定《国家民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情况检查的意见》,明确将领导班子建设、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4个方面列入检查重点。对25个委属社团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摸清了现有党组织数、专职人员党员数、兼职人员党员数、离退休党员数,以及隶属关系情况,提出了2016年12月底前建立社团组织党组织覆盖达70%;2017年6月底前实现社团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二)关于推动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针对巡视指出的“协调成员单位力度不够,中央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一些差别化政策没有落到实处”“抓贯彻落实停留在文来文往”和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较低等问题,国家民委党组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的整改,一是7月15日至16日召开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8个单位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交流。会议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已征求有关部门和省区意见,通过了专家评审。积极推动民族工作法治建设,协调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加强对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研究制定国家民委委员单位为民族地区办实事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委员单位与民族地区的沟通平台,支持推动委员单位发挥好作用。四是商教育部及有关省区,拟从2017年起增加委属高校在西部地区招生计划,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比例保持适当水平。委属高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向少数民族比例高的省份倾斜;协调地方招生部门,力争少数民族考生计划单列;拓展宣传渠道,吸引更多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委属高校。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将本预科招生计划的70%投放到西部和民族地区;中南民族大学贫困专项计划97%用于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增加预科招生计划30个,普通本科预留的60个计划全部用于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西南民族大学继续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招收培养订单定向式少数民族学生;西北民族大学增加在湖南、贵州、重庆、甘肃等省份招生计划;北方民族大学拓宽贫困学生资助途径,增加学生勤工俭学岗位;大连民族大学增投了104个少数民族本预科计划。

  (三)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针对巡视指出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缺乏监督”“‘近亲繁殖’现象突出”等问题,一是全面自查,国家民委党组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有党组管理干部的提任过程逐一核查,委属各单位管理的干部组织进行自查,发现5家单位存在违规进人的问题,对违规调入的7人予以清退,对5名责任人作出了组织处理。同时修订《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委系统内就业、提拔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报人事司审批或备案,坚决落实干部公开招聘和任职回避等制度,严格把好关口。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就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向各单位印发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任前公示、试用期、信访举报办理等规定,特别是要坚持对考察对象实行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举报必查等“四必”要求。8月底还将举办委系统组织人事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严格落实《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按规定为有关委领导选配了秘书,并按规定报中央组织部审批或备案,进一步规范了秘书配备、选人、晋升、离职等管理。三是严肃组织纪律,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委属单位将推荐副职人选任命为正职、违规将1名工人在5年内提拔为正处级干部以及提任干部没有考察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同时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了问责。四是加强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委属高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完成了协管省区市对委属高校现行管理状况调研,就加强对高校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共建机制、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理顺了委属高校的管理体制。下半年将对委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对有关高校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同时,完成委系统司局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目前正在起草加强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就加强班子建设、增强自律意识等提出了一些有效管用的措施。

  (四)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的整改。针对巡视指出的“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财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廉洁风险”等问题,一是严肃认真地调查处理违纪违规问题。中央巡视组先后分4批向驻民委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截至7月底,驻民委纪检组直接和组织对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核实。已办结98件,办结率92%。正在调查核实及处理的9件。依纪依规进行纪律处分12人,其中涉及司局级干部8人。组织处理99人,其中涉及司局级干部33人。国家民委直属机关纪委对2013年以来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按照五类处置方式进行了处置,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登记表》两项工作台账。二是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一核查,严肃问责。对出国经费超预算、公务接待超标准、办公用房超规定、公款旅游以及乱发津补贴问题进行纠正,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同时,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国家民委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办法》,全面加强对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审批、报销等管理。委属高校相继制订管理规定,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三是国家民委加强对委属单位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重新修订印发《财务管理文件制度汇编》《国家民委关于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密切配合审计署民族宗教审计局,继续紧盯审计整改,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建立财务管理专项审计制度,坚持开展年度财务管理专项审计;加强财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完善总会计师履职制度,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促进履职尽责,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国家民委党组对委属单位纪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纪委书记分工进行全面摸底。规范了纪委书记配备和分工,明确设立党委的单位必须设立纪委,着力选好配强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为纪检机构履职尽责奠定了组织基础。

  (五)关于委属高校和文化单位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针对巡视指出的委属高校“师德师风失范”“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以及委属文化单位“民族文化宣传功能被削弱”“收钱登稿”“影响力被边缘化”等问题,一是国家民委党组制定师德师风专项抽查方案,组成专项检查组,赴中南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开展了专项抽查。委属高校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把教育部“红七条”,争做“四有”好教师、“三个特别”民族工作好干部作为优秀教师的基本标准,狠抓问题整治,树立标杆,完善机制,制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建立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师德考评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制定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整改方案。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吸引力等方面制定了措施。加强委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融入校园文化。以辅导员队伍建设为抓手,联合教育部举办了全国民族院校辅导员培训班。三是根据民族文化宫的公益性职能定位,已停止所有商业展销活动,已收回民族文化宫西配楼,将用于举办业务相关文化活动。加强民族文化宣传功能,全力办好民族文化展演活动,继续办好“自治州成就展”系列活动、全国科技活动周活动,探索举办民族地区自治县(旗)成就展。举办“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陈列”,常年推出少数民族系列文化展,继续推进国内巡回展工作。继续办好“民族文化大讲堂”,编辑出版年度讲课精品集。四是开展直属“一报两刊”问题专项自查。对存在“收钱登稿”问题的3家新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下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通知,重申了《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督促委属新闻单位严格执行。结合国家民委开展的“走转访聚”活动和“中央媒体民族地区走基层”主题采访,组织开展了委属新闻单位相关负责人和新闻记者的专题学习培训。中国民族报社、民族团结杂志社、民族画报社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在网站刊发拒绝有偿新闻声明、签署个人承诺书。五是发挥国家民委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引导委属新闻单位讲好民族故事。研究制定进一步发挥委属文化单位阵地作用的举措,推进委属文化单位事业发展。加强选题审核把关,督促民族出版社等委属出版单位优化选题结构,推进民族出版社国家综合性民文出版基地建设。积极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加快中国民族博物馆立项建设进度,开展展陈基础研究,积极培育展览项目。

  三、坚持运用巡视成果,推动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国家民委党组巡视整改任务已经按要求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中央要求相比,与各族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我们还有不小差距。巡视整改有阶段、有时限,但整改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运用巡视成果,久久为功,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下一步,国家民委党组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和中央巡视办的有关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党的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一)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形成解决问题的强大合力。整改既要看形式,更要看内容,最终看结果。解决问题才是硬道理。国家民委党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以及问题整改的情况,要公开见诸媒体,自觉接受监督。要推进信息公开,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深入地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让巡视整改置于各种监督之下。充分信任和依靠全委上下各级党员干部,不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确保问题顺利有效解决,使各级党员干部在落实整改中党性得到锻炼、素质得到提升。

  (二)立足当前、面向长远,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国家民委党组坚决按照中央要求,把两个月的巡视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对本轮巡视发现的问题,要经常组织“回头看”;对阶段性的整改措施,要经常检查;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常抓不懈。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坚定性和行动自觉性,全面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巡视整改的成效推动民族工作的新发展。国家民委党组要运用巡视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为主要任务,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大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民委委员制,进一步加强协调民委委员单位的力度,持续推动委员单位为民族地区办实事。要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努力破解民族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确保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得到全面准确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打下坚实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6508078;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直属机关纪委(100800);电子邮箱:gjmwjgdw@126.com。

 

  中共国家民委党组

  2016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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