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西藏整合资源、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调整结构,实现精简派驻机构、增强派驻力量、派驻全覆盖、履职规范化的目标。
突出综合派驻。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形式,以综合派驻为主。全区综合派驻22家,占派驻纪检组总数的69%,负责监督84家区直部门,平均每个综合派驻纪检组监督4个单位。
扩大监督范围。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纪委)从40家减少到32家,被监督单位从40家增加到94家,从监督280多名区管干部、1300多名处级干部增加到监督520多名区管干部、2300多名处级干部。
壮大派驻力量。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32家派驻纪检组平均配备7名纪检干部,最多的配备10名,最少的配备6名。
督促履职尽责。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与94名区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和32家纪检组组长开展集体谈话,要求党组(党委)和派驻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规范履职行为。印发《关于对“三转”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制定出台《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出台《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用制度规范派驻纪检干部履职。(西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