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房山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进驻区环保局和区民政局,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和全区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察。
为确保专项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房山区制定了《房山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并在区委统一安排和区委主要领导的要求下,成立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区内纪检、组织、审计、财税、国土及公检法等部门抽取原则性强、素质过硬的干部担任巡察组成员。首批巡察干部共18名,已分别编入第一、第二巡察组,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巡察员6名,分别负责对环保工作、低保金管理使用的巡察。
目前,两个巡察组已分别进驻区环保局和区民政局开展了动员部署。在动员部署会上,第一、第二巡察组组长对巡察内容、方法和具体安排做了详细介绍,要求被巡察单位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如实向巡察组介绍和反映情况,做好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与领导班子及下级单位负责人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观摩、发放调查问卷、入村入户走访调查、设置意见箱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征集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精度,着力发现环保和低保领域存在的问题,下大力气治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