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把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6年1至6月,全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510件,处理274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16人,其中重处分599人,移送司法机关155人。
坚持省市县乡四级纪委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工作法”,对十八大以来涉纪信访举报线索进行大起底,分批分级督办,逐案加以解决。构建了以县、乡纪委为主体,市纪委一线督办,省纪委统筹督导的联动机制,促进了矛盾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
在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同时,深入查找背后的监管缺失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原因,督促主责部门认领问题、标本兼治、全面整改。特别是针对一些县委在扶贫领域正风反腐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省纪委在全省选择28个重点县,分类施策,通过“回头看”一批、重点督办一批、直接查办一批、跟踪监督一批、推动提升一批,促使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委举一反三、压实责任。省纪委班子成员分头深入有关市、县、乡,就压实压牢基层党委主体责任、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进行调研、约谈、督导。为防止基层纪律审查中畸轻畸重,省纪委组织人员采取实地指导、案件分析等方法进行审核把关。省、市纪委的纪检监察室通过以案代训等方式,帮助基层纪委提高执纪审查能力。
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形成强大震慑。1至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山西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17起,省纪委网站通报18起。(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