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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季度政法机关舆情应对能力摘星榜
发布时间:2016-04-16 09:38 | 来源:法制网


   编者按:本季度,政法领域舆情事件多发,舆情热度高、持续时间长是主要特征。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从中筛选出10个与政法机关密切相关的热点舆情案例,依据舆情应对能力模型进行评估,并由舆情分析师及专家顾问团队进行分析点评,形成2016年第一季度舆情应对能力摘星榜。

  从筛选出的10个舆情案例可以看出,第一季度政法舆情热度极高,多起重大舆情事件考验着政法机关的舆情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突发事件:深刻反思助力公信力修复

  在宁夏公交纵火案、北京昌平女法官遭枪杀等突发恶性案件中,涉事政法机关迅速侦破案件并实时通报信息,有效平息舆情。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对纵火案发生原因和司法人员安全保障机制等的深刻反思,最大程度展现出官方处理问题的诚恳态度,为公信力修复加分。

错案纠正:警惕赔偿追责环节致舆情反复

  错案纠正无疑是巨大进步,但相关舆情并不止步于无罪宣判。从呼格案追责结果公布和陈满申请国家赔偿舆情可以发现:在无罪宣判环节,政法机关舆论引导已逐步形成一套可行性方案,但如何应对赔偿、追责等诉求引发的舆情仍值得深思。此外,政法机关也需及时应对网购仿真枪获无期徒刑案等争议案件,谨防此类案件也被贴上“错案”标签。

舆论引导:官方发声强化舆论“自净”

  在山东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和快播涉黄案庭审中,舆论场信息传播呈现出混乱失序、泛娱乐化的局面,各方观点表达在推高舆情的同时逐步厘清事实,实现舆论“自净”。在这个过程中,涉事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权威发声强化了舆论“自净”效果,加速平息了舆情。

专业素养:提升自身能力减少负面舆情

  无论是快播涉黄案庭审,还是阆中法院公判讨薪民工,指责涉事政法机关专业素养不足的声音不在少数。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执法行为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舆论审视,这就要求政法机关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降低执法失当或履职失当引发舆情的可能性。

TOP.1 宁夏公交纵火案 ★★★★

【事件概览】

  157时许,宁夏银川市301路公交车行驶至贺兰县路段时突发大火,“@银川发布”第一时间发布官方消息予以确认。之后,贺兰县政府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火灾造成14人死亡、32人受伤。同时,宁夏公安厅指挥部发出协查通报,确定事件为刑事犯罪并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当日16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马永平被抓获,其因承包移民安置区工程与分包商发生债务纠纷,遂采取极端行为报复社会。抓捕期间,宁夏银川市委、市政府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确定死亡人数上升至17人。10日,遇难者赔偿方案确定,马永平被检方批捕。

应对评点

  新年伊始,宁夏公交车纵火案的恶劣性质挑动着公众敏感神经,但官方处置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可谓有始有终、情理兼备。事发后官方微博通报成为主要消息源,从根源上阻断谣言产生。两次新闻发布会将伤亡情况等详细信息公布于众,进一步扩大了官方话语权。而对犯罪嫌疑人的快速抓捕则彰显办案效率,有效缓解公众恐慌情绪。不论是舆情处置还是实体处置,官方高效、透明的行事风格都赢得公众认可。虽然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舆论中有部分同情声音,但官方的强势话语权将发酵空间压缩至最小。面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宁夏官方做到了快速发声、持续通报、有效处置。难得的是,官方在5日内确定完善的赔偿方案,善后工作的跟进慰藉生者也告慰逝者,彰显人文关怀的同时最大程度避免了次生舆情。

经验·教训

  近年来,公交纵火案时有发生,厦门BRT公交纵火案、杭州公交车纵火案等因伤亡惨重成为公共安全之痛。处置这类事件,快、准、稳是三个主要原则,“快”主要指信息发布要快,进程通报要速,两者有效结合令官方始终占据议程设置的主动;“准”主要指实情处置要找准犯罪根源,有效惩治才能纾解公众愤怒,减轻公众焦虑;“稳”主要指善后工作的全方位考量,及时妥当的赔偿才能达到稳定人心的效果。宁夏公交纵火案的处置为践行这三个原则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值得注意的是,被动应对不如主动防患未然,警方的危机意识以及社会矛盾排查调解机制仍需加强。

TOP.2 陈满案再审宣告无罪 ★★★★☆

【事件概览】

  21日,浙江省高院就23年前的海南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作出再审宣判,陈满因原审裁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宣判后,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当面向陈满鞠躬道歉。当日,再审案件审判长接受媒体采访,就“为何由浙江省高院再审”、“再审改判无罪的主要理由”等关键问题进行答疑。314日,陈满正式向海南省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金额966万余元,引发关注。330日,海南省高院就此举行公开听证,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应对评点

  经历漫长的潜伏期后,陈满案于2014年经媒体报道正式进入公众视野。此后,有关案件的前因后果、陈满及其亲友多年申诉无果、代理律师多年奔走发声等各类细节陆续曝光,“陈满无罪”逐渐成为民间舆论场的共识。20152月,最高检就该案向最高法提出无罪抗诉,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再审流程。以最高检、最高法为首的政法机关实体处置和舆论引导并重,始终牢牢掌握话语主导权。从最高检抗诉——最高法指令浙江省高院再审——浙江省高院宣告无罪,案件实体处置完整、流畅。在舆论引导方面,案件进程中的每个关键节点均由官方主动发声表态。陈满被宣告无罪后,浙江省高院借力媒体解释案件始末,海南省高院更是在第一时间向陈满致歉,都给案件收尾画上了完整一笔。

经验·教训

  陈满案分别被写入今年的“两高”工作报告,再次表明陈满再审案的样本意义。一个由民间人士、律师团队等共同发起的洗冤行动,最后因最高检、最高法的推动得以平反,不仅为蒙冤者个人赢来了自由,更是公平和正义力量的一次集体胜利。政法机关应深刻总结陈满案中的经验教训,重视舆论呼声,以舆论监督作为促进政法工作完善的动力,并以引领者的姿态带领民众自觉践行法治,推动司法水平提高。

TOP.3 公安部启用非法集资案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 ★★★★☆

【事件概览】

  213日,由公安部组建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正式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的投资人开放。这一消息公布后,媒体纷纷发表评论,强调此举对于打击网络非法集资、提高办案效率意义重大。对此,绝大多数网民持肯定态度,但有少量“e租宝”投资人表现出不满和抵触情绪。32日,公安部发布公告称,已有14万投资人完成信息登记,有关平台不稳定等问题得到优化。同时,公告还针对平台名称、重复登记等质疑一一进行解答,并对一些散布谣言阻止他人登记的违法行为提出警告。323日,“@平安北京”通报称,该平台登记人数增至18万。331日,新华社消息称登记平台对“昆明泛亚”案件投资人开放。

应对评点

  作为国内网络非法集资大案,“e租宝”案一直备受舆论关注,公安机关不仅快速控制主要涉案人并成立专案组,还迅速推出信息登记平台集纳证据,一系列“短、平、快”的动作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在实情处置中的高效。尤其是“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的启用,让公安机关以网络化办案应对网络化犯罪的创新之举备受舆论赞誉。在平台使用、平台命名等质疑出现后,专案组通过一公开(公开登记情况)、二回应(回应舆论质疑)、三警告(警告恶意行为)的方式,用数据证明了平台启用的价值,还在及时化解舆论质疑的同时,有效打击别有用心者的恶意煽动。

经验·教训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的背景下,涉案金额大、涉案人数多、利益关系复杂的网络非法集资案件给公安机关办案工作带来极大挑战。公安部启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反映出办案信息化程度的提升,但也应该看到稍有不慎就可能产生“好事办坏”的风险。因此,在处置此类舆情时,公安机关需把握投资人对社会信任感不足的心理,一方面要做到清楚、全面地回应舆论关切,另一方面要适时打击煽动舆论者,帮助投资人辨识其欺骗行为,确保案件侦办工作顺利进行。

TOP.4 北京昌平女法官遭枪杀事件 ★★★★☆

【事件概览】

  226日晚,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女法官马彩云被两名持枪歹徒袭击,不幸殉职。该恶性事件一经媒体曝光迅速引爆舆论,但随后相关信息受到管控引发网民多方揣度。面对舆论涌现的质疑声,微信公号“陕西高院”高调发文谴责枪杀法官行为获舆论支持,紧接着,法官、律师等群体也纷纷发声支援。28日凌晨,“@最高人民法院”连发两条长微博谴责暴行,被广泛传播。当日,“@平安北京”发布通报介绍案件详情。29日,中央政法委、最高法、公安部等高层部门均发声表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法官权益。随后,最高法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分别追授马彩云荣誉称号,有效稳定舆论情绪。

应对评点

  此事发生后,其恶劣程度引发舆论极大震动。面对民众、媒体的无端猜测,北京警方在舆论沸腾后才予以通报,无疑滞后于舆情发展节奏,引发舆论不满。幸而法院系统在舆论场中表现突出,“@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号“陕西高院”等快速发声,表达了对案件的重视以及对暴力者的谴责,起到定分止争的效果,奠定了良好舆论基调。同时,以法官为代表的法律职业群体也纷纷通过自媒体发表看法,对舆论中的非理性声音起到对冲作用。最后,政法机关高层快速表态,并对殉职法官追封荣誉称号,一系列高规格举动,展现出担当、负责的态度,有力回击了舆论场中不利声音,稳固树立政法群体的执业信心。

经验·教训

  此次个案持续推动舆论聚焦基层法官群体生存现状,令政法机关人员执业安全保障等问题引发社会深思。女法官遭枪杀的悲剧发生后,舆论场出现较明显的群体性分化趋势,少数网民的冷嘲热讽反映出不同舆论场之间的差异与隔阂。这提示政法机关,需重视此种情感倾向,通过主动到舆论场中展开“正面辩论”,以平等对话、真切交流的方式,打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情感隔阂,循序渐进引导公众认知,推动全社会形成法治共识。

TOP.5 山东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 ★★★☆

【事件概览】

  318日,澎湃新闻网发布报道《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或影响人命,山东广发协查函》,称济南警方20154月破获非法经营疫苗案,犯罪嫌疑人庞某卫在缓刑期间与其女儿孙某自2010年以来非法购进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5.7亿元。随后,大量媒体及微信公号以“专家称这是在杀人”“杀人疫苗”为标题进行转载,加上诸多明星予以关注,舆论立即被引爆。与此同时,毒疫苗、假疫苗、接种正常疫苗的不良反应、婴儿必须注射的一类疫苗等议题被与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嫁接”报道,导致恐慌情绪不断蔓延。之后,世卫组织、疾控专家、意见领袖等对疫苗安全问题展开释疑,各地公安机关也积极通报涉案人员抓捕情况。22日下午,最高检下发通知挂牌督办该案;晚间,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28日,国务院成立工作督查组,称调查及督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应对评点

  警方成功侦破的非法经营疫苗旧案,遇到失范的媒体传播,发展成为一起公共安全事件。整个过程中,信息传播乱象刺激公众恐慌情绪,甚至引发抵制国内疫苗的思潮。面对汹涌的舆情,公安部、最高检以及各地政法机关表态严查犯罪行为,国务院等多部门也采取了高规格的舆情应对手段,有效强化了舆论场“自净”效果,最终使舆论认知回归理性。尽管政法机关的应对速度和处置效果值得肯定,但此次旧案被翻炒酿成巨大舆情危机也暴露出涉事公安机关在与媒体沟通过程中舆情意识不足、澄清真相不及时等问题。此外,舆论关注的缓刑犯监管、涉案人员判罚结果等问题,仍然考验政法机关的智慧。

经验·教训

  在涉及危害公众利益的事件中,媒体的负面报道和部分网民的“嫁接”式传播极易点燃网民非理性情绪,致使舆情发展脱离客观事实,被不断放大。这提示政法机关,在就此类案件侦办工作与媒体进行沟通时,需高度警惕失范报道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严格把控新闻报道质量。而在遭遇误读时,相关部门需善于通过充分的信息公开和自由的舆论博弈,及时澄清事实,消解恐慌。值得反思的是,这起重大舆情风波背后是公众对我国疫苗监管制度的不信任,政府能否借此契机将疫苗生产、流通、管理和事故善后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是挽回公信力的关键。

TOP.6 快播涉黄案庭审直播 ★★☆☆

【事件概览】

  17日至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庭审通过官微进行文字和视频直播。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围绕多个焦点问题展开激辩,公诉方海淀区检察院被指在证据搜集方面存在明显疏漏、对互联网知识储备不足,王欣等高管的庭审辩护则获赞“碾压公诉人”,致使“快播”赢得舆论同情和支持。 19日,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发声评论“快播涉黄案”,被指“声调不同”再度引发热议。110日起,多家主流媒体以及法学专家、业内人士纷纷发声肯定庭审公开的重要意义,同时从法律、技术的角度驳斥了王欣等人的自辩,多股合力逐步引导舆论走向理性。114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谈及此案时,也对庭审直播的公开透明予以充分肯定。

应对评点

  纵观庭审全程的舆情走势,涉事政法机关经历了从庭审期间的大量质疑到庭审后舆论颓势得以扭转的曲折过程。舆情初期,公诉方在证据搜集、庭审辩论等方面的不足被放大,导致质疑声四起,令涉事政法机关在舆论引导方面十分被动,暴露出检方对庭审直播缺乏充分准备和有效预案等问题。舆情后期,在主流媒体和专家学者的发声支持下,舆论逐渐取得共识,认为王欣等人的庭审辩护改变不了其涉嫌犯罪的客观事实。同时,对庭审公开透明的肯定、公诉人存在问题的反思等关注点的挖掘也有效缓解舆论压力,让公众看到庭审直播的进步意义、感受到政法机关直面不足的勇气。

经验·教训

  从东莞扫黄到快播被查,此类案件的舆情中始终有一股同情声音。在此背景下,快播案庭审引发舆论聚焦完全在预料之中,但公诉人对舆情风险失察,因专业素养欠缺而成为舆论质疑的靶心。此次舆情也再次表明,庭审直播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起到普法教育作用,反之则可能因暴露政法机关的不足和瑕疵而招致舆论非议。因此,政法机关既要提前对庭审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进行预判并做好预案,力争在庭审中厘清事实,不给舆论揣测、质疑的机会;还要善于借助媒体、专家学者的声音围绕庭审进行舆论引导,为案件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TOP.7 网购仿真枪获无期徒刑案 ★☆☆☆

【事件概览】

  20159月,四川籍男子刘大蔚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福建省高院终审裁定为走私武器罪,获无期徒刑。针对这一结果,刘大蔚及其家属认为法院量刑过重,并申诉请求撤销判决启动再审,其代理律师徐昕、部分法学专家、律师对此判决结果也多有异议,并将同类案件进行类比,质疑仿真枪案件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今年“两会”前后,《中国青年报》再度详细报道刘大蔚一案,称警方扣押清单与刘大蔚所买不完全一致、司法鉴定书部分内容不规范。同时,该案代理律师徐昕在微信发文质疑枪支鉴定机构资质、鉴定结果等,令舆情蔓延至公安机关。政协委员朱征夫、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也针对仿真枪的认定、入刑标准等提出质疑,引发舆论持续关注。412日,中国新闻网发布消息称,福建省高院已对此案立案复查。

应对评点

  从20154月开始至今年“两会”前后,关于该案的讨论历时近一年,舆论争议从未止息。福建省高院舆论引导力度较弱是终审结果持续引发热议的主要原因,面对舆论“一边倒”质疑,福建省高院既没有对判决结果及时作出解释,也没有对公众的负面情绪予以疏导,而“不方便接受采访”、“这是在福建,我们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等零星回应,最终导致舆情不断升级。目前,福建省高院已立案复查,后续进展仍是舆论关注焦点,建议有关部门需提升案件预警级别,及时发声公开信息,避免再度引发质疑。

经验·教训

  涉仿真枪类案件本身较为敏感,从处置来看,目前全国各地的处罚标准并不一致,“同案不同判”引发舆论不解,涉事政法机关在关注个案事实的同时,还需参考同类案件的处置结果及适用法律标准,以达到公正、合理的审判效果。从舆论引导来看,涉事政法机关需及时进行舆情预判,邀请枪支认定专家、法学专家对舆论质疑焦点充分解答,将舆情应对工作前置,掌握主动权。此外,日常普法工作也应积极推进,相关部门可针对枪支爱好者、青少年群体开展专项普法,使其充分了解我国枪支管理规定以及触犯法律需承担的刑责,以降低此类案件发生概率。

TOP.8 呼格吉勒图案追责结果公布 ★☆☆☆

【事件概览】

  20141215日,内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启动追责程序。然而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相关追责信息却寥寥无几,舆论质疑官方信息公开不足。今年131日凌晨,内蒙古官方公布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结果,但通报实为一则27人的姓名清单,附有简要的处罚说明。尽管被追责人数众多,但是普遍“警告、记过”的行政处罚措施,令舆论大呼失望,同时也引发呼格父母等在微博、微信这些自媒体表达不满。随后,网民呼吁官方对追责依据和标准作出解释,但并未获得相关回应。

应对评点

  毋庸置疑,呼格案作为错案纠正的标志性案例,其每个环节都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尤其是作为最后“闭环”的追责问题被舆论赋予更多期待。然而,相对于之前公检法处置的环环相扣和干脆利落,问责环节显得拖泥带水。相关部门在漫长的调查之后,却只给出有限的信息,整个调查过程不为外界所知,导致舆论对突然公布结果一时难以接受;调查结果也未说明处罚依据和标准,引发公众担忧难以起到警示作用。客观而言,错案追责普遍存在的复杂程度和特殊性质,也是导致呼格案追责不尽如人意的重要原因。因此,作为错案纠正的最难一环,追责处置需由政法机关全盘统筹,深入考量如何对接民意期许、如何保证追责适度等问题。

经验·教训

  呼格案追责环节的质疑潮涌,令前期精彩的平冤过程略显失色。由此可见,每一起重大、敏感案件的任一环节都值得反复推敲,政法机关应在整个处置过程中将舆论引导工作全覆盖,对具体的每个环节都要进行统筹和规划,通过提前预热舆论场、释放试探信息等方式,与社会民意进行充分磨合,在此基础上再有策略地进一步发布信息,最大程度获得舆论认可。此外,政法机关在调查过程中,还应注意及时公布调查进展,分阶段、有步骤地通报调查结果,以稳固的事实和扎实的数据来引导公众,尽量避免“一次性揭晓”的应对方式,令舆论深感措手不及。

TOP.9 甘肃武威记者被抓事件舆情风波 ☆☆☆☆

【事件概览】

  115日,甘肃省武威市警方刑拘3名记者的消息引发舆论哗然。18日,武威警方发布通报对此事予以确认,称依法查处记者涉嫌敲诈勒索案。25日,检方依法决定,3名记者涉嫌敲诈勒索罪,分别被批捕、移送起诉、继续侦查。随后,一封疑似涉事报社“未发表的公开信”在网络流传,质疑警方或涉嫌“钓鱼执法”,引发公众质疑警方执法正当性。30日,甘肃省检方宣布介入审查,并于26日公布核查情况。随后,武威警方撤销对记者处罚决定,并启动国家行政赔偿程序。今年“两会”期间,在甘肃代表团举行的“媒体开放日”活动中,该事件一些疑点再遭多家媒体追问,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的缄默态度引发舆论不满。

应对评点

  该事件舆情爆发与当地警方缺少舆情敏感度直接相关,其在执法过程中未能对舆情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导致一开始就因侦查合理性、涉案原因等问题被一再追问。而在后续处置中,武威警方可谓捉襟见肘:一是反应相对滞后,在事发3天后才发出通报;二是信息发布数量过少,难以满足公众知情权;三是案情通报内容描述简单、逻辑不顺,激发舆论猜疑。随后,甘肃省检方介入审查,提高处置的响应层级,并通过快速调查、建议取保候审等举措,为遏制事态恶化、促进舆情扭转起到关键作用。不过,因为官方后续缺乏对案件疑点的充分说明,为“两会”期间的舆情反弹埋下隐患。

经验·教训

  一些舆情事件因涉及记者、律师等“敏感人群”而被加速传播,致使舆情迅速升级。这提示政法机关在执法行动中,需将舆论情感倾向纳入评估和预判,将舆情风险降至最低。此外,官方处置遭遇民意阻击时,政法机关要主动、及时地进行回应,注重舆论场中官方“自证清白”的重要性,通过还原完整的信息链,公开、公正、透明地进行信息发布,使官方声音第一时间占领舆论高地,消除舆论疑虑。值得注意的是,政法机关要格外重视舆情处理的彻底性,应将舆论质疑悉数化解,对问题进行彻底清查和全面解决,避免舆情死灰复燃。

TOP.10 四川阆中法院公判违法讨薪民工 ☆☆☆☆

【事件概览】

  316日,四川省南充市阆中法院举行了一场农民工违法讨薪案件的公判大会。张某、戚某、欧某等8名被告人被游街示众,并被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68个月有期徒刑不等。事件经报道后引发高度关注,阆中法院遭到舆论强烈抨击。17日,阆中法院表示“正在开会研究中”。18日下午,阆中方面首次作出正式回应,除通报案情外,还回应称“为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阆中法院在案发地辖区进行公开宣判”,并表态南充市有关部门已启动调查问责程序。19日,欠薪企业背景被深挖再度引发揣测。截至41022时,追责结果尚未公布。

应对评点

  在国家有关部门已多次发文明确禁止“公审公判”的今天,阆中法院依然采用了这种违背现代法治文明的做法,招致舆论“一面倒”的抨击和指责实属必然。事件被曝光后,官方通报中用“公开宣判”代替“公判”,不但未能平息舆情之火,还被质疑“玩文字游戏”。此外,公众对南充中院牵头调查并启动追责程序颇有微词,加之调查结果迟迟未公布,更让公众在漫长的等待中大大降低了对涉事政法机关的信任度。

经验·教训

  阆中法院公判大会本意在于告诫公众违法讨薪的不良后果和依法理性维权的必要性,但涉事法院却在公判大会遭遇严厉批判时只是片面强调结果的正当,忽略了形式的合法,反映出其舆情素养的缺失和危机应对水平较低。

 

  阆中公判大会提示政法机关,一方面要让政法机关成为“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普法”的表率者和践行者;另一方面,当涉事单位的实体处置已然饱受诟病时,应及时就明显违背法律规定的做法向公众表达自省和反思之意,并做好释疑、追责等信息公开工作,用妥善的舆情处置弥合官方受损公信力。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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