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童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对外公布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北京、厦门、景德镇、烟台等21个城市(区)上榜,将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第一批试点自今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及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批城市更新试点目的为: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通知》指出,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随着首批城市更新试点的启动,或将带动新一轮地方投资增长,且将围绕城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带来城市面貌和民生改善的双重效果。值得一提的是,在已经启动城市更新计划的城市中,民生工程占据重要地位。
比如,北京市在今年9月就发布《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一系列更新项目类型,包括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和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老旧楼宇与传统商圈改造升级;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和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等。
不难发现,久违的棚户区改造再次被提上日程,这与民生改善息息相关。彰显中央鼓励地方城市更新所明确的推进路径,绝非只是城市表面工程的“涂脂抹粉”,更是兼具城市硬件全面提升和改善民生的“内外兼修”。
“现阶段围绕民生保障等国家推进和主导的大项目建设,包括城市发展和民生改善会带来获得感上的明显提升,同时对投资形成正向拉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汪浩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系列大项目的推进,本身就是拉动需求的重要抓手,比如大量的采购启动需求和生产,另一方面也为将来的经济增长打好基础,大项目终究要为经济社会提供服务。
《通知》明确,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在汪浩看来,政府主导下的大项目投资,本来就会带动一定社会投资增长,特别是在民生、城市建设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领域,同时其积极作用也会使就业和民生改善外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