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游静) 9月6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省建材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省投资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在南昌举行。这标志着我省启动实施对省属国企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我省启动省属国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旨在促进省属国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推动省属国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建立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据悉,此次督察对象分别为省建材集团和省投资集团两家省属国企的党委、董事会及有关部门,并将下沉至所属企业。重点督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情况,尤其是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等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承担社会责任、强化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情况等。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9月6日至9月25日,共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