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诉工作,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政府。如何让更多的外商投资者“愿意来、方便进、留得住”,不断优化投资环境?8月1日起,《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今日,湖南省商务厅对这一新政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外商投资投诉制度是在既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外,解决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有关争议的一个途径。《办法》的出台完善了外商投资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将为今后湖南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水平、切实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办法》分为总则、投诉工作机构、投诉的提出与受理、投诉处理、投诉工作管理制度和附则六章,共34条。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适用此办法。
湖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加大了对外商投诉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高度重视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的权益保护问题。《办法》规定投诉不影响投诉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要求投诉工作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诉人的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和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投诉人。
同时,《办法》划定了外商投诉受理的范围和领域,明确了投诉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属于《投诉办法》规定的受理事项范围。
此外,《办法》也明确了投诉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商事纠纷的行为,不属于《办法》规定的受理事项范围。 (记者 胡杏子 通讯员 黄颀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