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优先保障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用地
重大项目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
为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难”问题,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先保障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省近日出台了《优先保障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农业农村建设用地统筹规划。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高的产业项目要进产业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要向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项目,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需的配套设施,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安排不低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各地要按照农业产业点状分布的特点,在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预留不低于5%建设用地规划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建设用地。
《若干措施》还提出,要构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用地机制。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转用或土地征收的,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网上申报、限时审批,切实提高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用地的审批效率。要严格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和管理,设施农业用地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并由于位置关系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记者 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