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负责人宁新帅介绍,合并申报通过对原有10个税种表单和数据项全面梳理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同时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还有利于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另外,本次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在纳税人需要更正申报信息时,合并申报同样支持单一税种更正,更加方便便捷。
广大纳税人可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对各税种的税源信息进行填报。还可以到办税服务厅直接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不会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带来影响,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继续使用。(记者 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