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等教育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促进高等院校内涵式发展,从2021年起,省财政设立“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为规范和加强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近期,省财政厅联合省教育厅印发了《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遵循“目标导向、分类支持,突出重点、一校一策,放管结合、科学管理,注重绩效、动态调整”的原则,明确了“双一流”建设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方向和使用范围。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改革传统的财政支持方式,创新性地通过“额度切块、项目管理、资金预拨、绩效评价、资金清算”,建立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资金管理方式,更加注重资金跨年度管理使用,更加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更加注重高校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自主权。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树立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管理理念,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有利于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在学科建设、人才培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有利于统筹推进我省高校加快“双一流”创建步伐,增强高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记者 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