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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促进陕西全省城乡居民增收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1-05-27 09:42 | 来源:陕西日报


  为提升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确保实现居民增收年度目标,力争超额完成1—2个百分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完善居民增收工作机制。将促进居民增收纳入全省“六保”任务,完善工作运转机制,推动措施落地落实。扎实做好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妥推进电子记账在新一轮住户调查中的应用,按季度做好城乡居民收入数据发布解读。充分发挥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作用,以返乡人员为重点强化就业监测并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按月开展居民收入调研和分析研判。对“十四五”促进居民增收推动富民惠民工作作出部署,着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省统计局分工负责)

  二、促进农民工就地就业创业。加大“秦云就业”小程序应用,提供招聘求职、创业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大农民工就业帮扶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实施百县千镇标准化创业中心达标工程,强化企业开办辅导、人事代理、政务平台等服务功能,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政府参与建设且功能齐备的创业中心向县域产业集中区集中,年内力争延伸至20个重点县域工业集中区,推进西安高新区等8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整合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民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就业载体,全年新增返乡创业1万人以上。创业担保贷款个贷最高额度提高至20万元,1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亿元以上。实有市场主体数量增长6%以上,私营企业稳增不减。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将劳务报酬占中央和省级资金比例提高至15%。5月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50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陕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发挥省级县域经济和城镇建设试点县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行动,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细化“一县一策”政策举措,抓好县域产业园区建设,培育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园区,推动产业增值收益更多惠及城乡居民。鼓励各县因地制宜选择首位产业,打造1—2条优势特色产业链条。支持区域特色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打造一批特色品牌。打造25个省级示范产业化联合体,提升产业集聚富农效应,力争新增带动就业效果突出、增加集体收益明显的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志丹等5个家庭农场示范县和宜君等41个合作社高质量示范县,力争全省新增家庭农场5000家、农民合作社新增带动农户5万户。(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分工负责)

  四、发展高质高效特色现代农业。新建高标准农田290万亩,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实施“3+X”特色优质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建新改旧设施农业2万亩,改造老旧果园30万亩,推行“订单化”生猪养殖模式,力争实现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总产分别达到1850万吨、1700万吨、11.5万吨、17万吨以上,生猪存栏新增100万头以上,食用菌产值达到95亿元,加快3—5个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30个左右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一产全年增加值达到2400亿元以上,确保发展现代农业成果优先惠及村集体和农户。推动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和“3+X”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优先用于支持56个脱贫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五、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新建9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200个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开展电子商务培训8万人次,支持有条件的农民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新增网商商户3万个。鼓励市县政府引入知名电商平台注册分支机构,引导支持知名电商平台参与我省县域电商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训和产品销售,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产品,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规模达到180亿元。(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工负责)

  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选取10—15个县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落实国家在高陵等4个县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推动陇县等12个县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打造100个省级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合作,利用撂荒地、闲置地、未利用地和闲置农房等建设设施农业、标准化养殖场和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新兴业态,积极发展家政、劳务等盈利性服务企业,提升集体和农民收益,力争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下降至20%,推动具备条件的集体经济向入股成员分红。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提高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能力,激发土地流转活力,对年度土地流转率提升前十位和后十位的区县予以通报。强化带农益农导向,在财政扶持和工商资本下乡等方面优先支持带农益农效果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推动财政支持项目资金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陕西银保监局分工负责)

  七、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实施现代农民能力提升工程,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涉农高校和涉农企业结合“3+X”产业需求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依托300多所培训名校、培训机构、田间学校等,培训1万名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的经营管理、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等类型的现代农民,举办职业农民技能大赛,提升农民现代农业技术水平和生产盈利能力。加快紫阳等约10个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计划,依据培训就业率实行阶梯式培训补贴标准,培训就业率达到30%以上;持续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政府补贴性培训向急需紧缺和新职业新业态工种倾斜,全年完成农民工和企业职工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工程,建立与我省支柱产业体系发展相匹配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全年招生5万人以上。继续实施“三秦工匠”计划,技能人才总量增长10万人。(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分工负责)

  八、保障基层工资待遇。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等由财政足额补助,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60%及以上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分工负责)

  九、提高国有企业一线职工收入。强化工资指导线宏观调控作用,国有企业在当年工资总额预算基础上结合企业效益最高可上浮10%,用于提高一线职工待遇。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提供指引。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推动企业建立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提高技能人才工资待遇。(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分工负责)

  十、培育民宿和住房租赁市场。推动与知名在线旅行社合作,支持盘活集体土地等发展乡村旅游,以陕南地区为重点依托优质自然资源,利用民居院落和旧校舍等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特色民宿和养老型民居。鼓励知名在线旅行社开通民宿“直通车”,拓展以民宿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渠道,加强民宿产业发展、营销和运营管理培训,全面提升民宿服务能力,全年民宿经营收入增长10%以上,民宿平台上线率达到70%以上。鼓励企业和个人依托省内旅游、教育资源,通过购买、租赁的方式收集私人持有的空置住房、写字楼等发展酒店式公寓、度假租赁特色旅馆等住宿业态。允许租赁企业将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享受居民用水电气暖价格标准。(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分解指标、细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清单,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逐月开展监测分析,定期报送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部门加强宣传推广。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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