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11月13日电(谈媛 实习生 梁艺馨)11月13日上午,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济南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以及“不见面办理”的两项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优化业务流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借助互联网,打造了不动产“云登记”平台,创新推出一证取证、全链条办等“一网通办”业务,目前济南市新建商品房办证在此基础上再优化、再提速,实现 “交房即办证”。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许多兵表示,为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问题,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市税务局共同印发了《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工作方案》,强化不动产登记应当加强与住建、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与集成,优化业务流程,依申请为开发企业及购房群众提供“交房即办证”服务,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目前,济南市已经在市中、历城等多个小区开启了“交房即办证”模式,开发企业在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具备法定交房条件后,联合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房当天,可以同步办证。具体流程是:在约定交房日,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完成房屋验收、交接、费用结算手续,开具购房发票后,购房人可直接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窗口或“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办”手机APP线上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税务部门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房屋买卖合同、测绘图纸、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向申请人及时反馈。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的,一并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或预告登记转为现房抵押登记,向银行推送电子证照,完成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办理。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便捷的优势,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改造优化业务流程,利用大数据、实名认证、活体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技术手段,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泉城办”手机APP,创新实施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不见面办理”服务,实现网上零资料(实物)申请、线上审核,网上缴纳税费、手机APP领取不动产电子证照。也就是说,购房者收房后,可直接网上申请,实现不动产权证办理。同时,登记机构也可通过流动服务车的方式在交房现场直接发放纸制证书或采取EMS方式将纸制证书邮寄送达,实现新建商品房办证“零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