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省民族乡村基本实现“五通”“十有”
记者近日从省民族宗教委获悉,山东省64个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村、14275名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已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归零”。
据介绍,“十三五”以来,山东省聚焦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着力向扶贫开发的民生重点领域、产业引领项目倾斜,先后投入1.78亿元,扶持500多个项目,涵盖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济南市实施“少数民族温居工程”,先后为259户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翻建了房屋和配置了生活家居用品,做到“抄底”“兜底”和“保底”;泰安市实施“精准扶贫民族村,牵手助力奔小康”活动,先后组织实施180个帮扶项目,民族村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民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山东省不断推进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去年6月起在全国率先启动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创建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政策倾斜,努力将省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纳入全省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目前,15个示范民族村创建单位中有2个被认定为第一批省乡村振兴示范村,3个被确定为第二批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3个被命名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据悉,山东省民族乡村道路、厕所、供暖、供电、学校、住房、饮水“七改”工程全面提速,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省民族乡村基本实现了“五通”和“十有”,养老、低保、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医保、新农保和养老保险参合入保率均达到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优质教育资源向民族村延伸。(卢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