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起,淄博市将试点统筹不少于10%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
记者获悉,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出台,淄博市将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集中财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自2021年起,淄博市将试点统筹不少于10%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其中首期规模不低于2亿元,重点对科技创新类优质项目给予股权投资支持。
意见明确了资金整合的目标要求:通过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加快建立“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资金项目管理新模式,以资金整合带动政策集成,以流程再造提高管理效能,有效破解部门分割、结构固化、投向分散、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推动创新资源布局优化和体制运行效率提升,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具体来说,即整合科技、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的科技创新类资金、市属科研机构发展资金、科学技术普及资金,每年设立一定规模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同时,自2021年起,试点统筹不少于10%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其中首期规模不低于2亿元,重点对科技创新类优质项目给予股权投资支持。基金由淄博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并吸收合适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组建,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能。
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突出三大支持重点。
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立足“四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保障等领域需求和重大创新任务,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一事一议”等方式,支持实施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引领性、系统集成性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争取联合组织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取得突破,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重大技术创新引导及产业化项目。强化财政政策前端引导,灵活运用综合奖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科研资助等多种手段,重点支持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四强产业创新发展,以及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各类创新孵化载体发展壮大,助力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重大创新平台项目。激励重大创新平台发挥聚集人才、引领创新作用,积极争取省在淄博市布局建设山东省新材料实验室,争取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以项目竞争方式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重组优化和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在市外设立研发机构、承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分中心等,打造引领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和攻关平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市属科研院所、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等支出事项,继续予以稳定支持。
淄博市将建立统一的科技综合管理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平台,对指南发布、项目预算、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绩效评价等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项目可查询、责任可追溯的全程“留痕”管理。 (记者 沙红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