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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综合改革将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 总责任限额提至2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7-10 10:26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7月9日电  (记者屈信明、欧阳洁)为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近日研究起草《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并提出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等。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说,此次车险改革力度较大。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指导意见明确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指导意见要求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引导行业合理删除实践中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建立每2—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该负责人表示,对消费者来说,在保险责任扩大和保障金额提升的情况下,保费支出将明显减少;对财险公司来说,尽管保费规模有所下降,但投保率上升、保额提升、新车增长和档次提高会有所对冲。


  《 人民日报 》( 2020年07月10日 02 版)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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