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自4月24日起,省水利厅和省公安厅启动为期约2个月的全省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河湖“清四乱”管理、河湖采砂管理以及涉河湖违法犯罪三个方面作为检查重点,至6月30日结束。
河湖治理和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须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去年以来,我省在总结洮河流域“河长+警长”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实施河湖警长制,实现了河湖警长与河湖长全配套、辖区河湖与河段全覆盖。河长牵头抓好治理保护,警长护航保障执法权威,河长、警长协同发力,构建起了共建共治、齐抓共管的河湖管护工作格局,搭建起全方位、常态化的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立体屏障”。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省水利厅和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我省各级水务部门将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对接,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应急预警机制、执法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等,加快建立并落实省内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做到人员合、措施合、行动合。我省各地公安机关将强化线索摸排、强化打击整治、强化行刑衔接,努力形成“实时监测、联合研判、分类处置、及时查办”的工作模式,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起来,形成强大震慑效应。(记者 杨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