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四部门制定债委会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1-01-19 09:13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欧阳洁、屈信明)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维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银保监会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证监会制定了《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扩大债委会成员的覆盖范围,明确对债务规模较大、存在困难的非金融债务企业,3家以上持有债权、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债权、依法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银行保险机构和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等可以发起成立债委会。

  《工作规程》规定,债委会可以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加融资、稳定融资、减少融资、重组等措施,确保债权金融机构形成合力,稳妥化解风险。

  《工作规程》还支持金融机构联合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对于拒不采取纠正措施的逃废金融债务企业,自律组织可以组织金融机构依法对其采取不予新增融资、视情况压缩存量融资等措施实施惩戒。


  《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19日 10 版)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四部门制定债委会工作规程 两部门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 教育部要求—— 部属师范大学公费… 预计全国铁路春运客流下调至2.96亿… 央行定调货币政策稳字当头 加力支… “十三五”期间 我国工业固废综合… “深海一号”能源站交付启航 银保监会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 严…
推荐文章
为减贫事业提供中国经验 用好考核指挥棒 树立正确政绩观(… 多措并举,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推进生态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实现绿… 截至目前,河南累计建成6910万亩高… 四部门制定债委会工作规程 推动多边合作 促进互利共赢(国际… 习近平考察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