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刘 淼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首次划定市区社区教育学院、市镇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学校三级平台建设标准。其中,社区教育学院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社区教育中心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教育学校配备图书量不少于1000册等,成为社区教育的“标配”。
此建设标准由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青岛电大联合出台,兼顾社区教育的软硬件配备。其中,社区教育学院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专职教师不少于10人,兼职教师不少于40人,建立不少于100人的志愿者队伍,每人每年参加志愿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社区教育中心也要求独立设置,一般设在街道委员会 (镇政府)所在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备微机30台以上的数字化学习中心,各类图书3000册以上;专职管理人员按乡镇人口不低于万分之一点五的比例配备,最低不少于5人;组建一支有一定专业技术特长、能满足各类培训服务的兼职专家队伍,兼职教师不少于常住人口万分之三;组建一支素质较高、范围较广、相对稳定的不少于区域人口千分之三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社区教育学校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配备图书量不少于1000册,配备符合社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学历均要达到大专以上,建立不少于居(村)人口千分之一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实行实名注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