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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阅读习惯养成教育读书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7-03-01 08:18 | 来源:重庆晨报(重庆)


 本报讯 (记者 罗薛梅)即日起至12月30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市关工委将在全市广泛开展未成年人阅读习惯养成教育读书活动,寻找评选50个书香校园、100个书香班级、300名书香少年、300篇书香美文,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阅读乐趣,让每一本好书都能体现价值,让每一所学校都能形成自己的阅读文化,让多读书的学生受益终身。

图书漂流

为学校免费提供图书

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光明日报出版社将为有关学校免费提供科普、名著、励志、文学、书法等近千种图书,在学校布置图书文化长廊,开展图书漂流沙龙活动,让学生随手可取、随处可读,号召学生每年阅读10本以上经典书籍。

同时,还为每个班级提供分级阅读图书,1—2年级阶段、3—6年级阶段,由班主任老师集中挑选发放到班级图书角供学生阅读,并在班级开展“好书推荐”活动,让同学们把自己喜欢的书推荐给大家。

读写结合

评选300篇书香美文

主办方在读书活动期间将开展“书香美文”征集活动,先由各学校根据光明日报出版社所提供图书和“图书漂流沙龙”活动图书为载体,由学校自行组织开展“阅读习惯养成教育书香美文征集活动”,向学生、家长推荐阅读学习书目,供自愿选择。

全市未成年人均可参加“书香美文”征集活动,以读书心得为题材,自拟题目;或结合学习生活及成长经历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阐发读书对自身成长的意义与影响。

3月底前,每个学校自行征集评选出5—10篇书香美文,配上作者本人朗诵音频,上传至童青网(www.tqwqq.com)投稿平台,文尾注明区县及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班级、联系电话、QQ等信息,经审核后统一在4月8日至15日发布并进行集中展示。

届时,主办单位将评出300篇书香美文,颁发作者纪念奖章一枚,每人奖励价值200元的图书,并择优在全国优秀期刊和市属报纸、网站刊发。

榜样引领

推选书香少年有要求

在读书活动中,我市将广泛开展寻找“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少年”活动,发掘“书香重庆”下的校园先进典型,通过新颖生动、形式多样的展示活动,形成全民读好书、好读书的浓厚氛围。

对“书香少年”的推选标准要求很严,将从阅读习惯、阅读视野、模范带头、个人作品等四个方面衡量,特别是对阅读视野要求小学生课外阅读时间每天不少于5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40分钟;能认真阅读相应年级的课外阅读必读书目和中外名著;拥有自己的家庭小书架,有一定的藏书量。

主办单位将对获奖校园、班级、少年、组织进行表彰,举行颁奖活动,颁发证书。被评选为“书香少年”的学生,将记入学生社会实践成长档案,作为学生的综合学业水平评价的内容之一。

链接

这些推选标准,你达到了吗?

书香

校园

推选标准

1.学校图书量足质优,建有标准化的图书馆(室),图书馆(室)使用和管理良好,年借、阅读量较高;不断加强校园图书亭、班级图书角、教师书吧、走廊图书吧等设施建设;黑板报、壁报栏内容配合读书活动,内容充实,更新及时。

2.建立了学生阅读考评机制、学生阅读成长档案等相关制度,保障了“书香阅读”顺利实施。

3.提高教师阅读素养,通过制定并落实教师学期阅读计划、开展教师理论研训、开展师生读书交流等,形成师生共同阅读、共同分享、共同提高的文化氛围。

4.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演讲、征文等活动,成绩良好。

书香

班级

推选标准

1.班级建立有图书柜、开放书吧、图书角等图书交流平台,为学生进行丰富的读书活动提供条件,班级图书有一定的规模和数量。

2.阅读班本课程建设,结合本班实际情况,抓好课堂内和课堂外,注重课堂建设、开设阅读分享课,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读书活动等,活动成效好。

3.学生热爱读书,能进行长期的读书积累活动,并且积极参与校内外、市内外举行的各类读书活动,取得良好成绩。

书香

少年

推选标准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爱惜图书、热爱读书。节假日喜欢到书店、图书馆买书、看书,有自己利用课外时间展开阅读、自主读书等良好的习惯。

2.有较广的阅读视野,阅读量大。小学生课外阅读时间每天不少于5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40分钟;能认真阅读相应年级的课外阅读必读书目和中外名著;拥有自己的家庭小书架,有一定的藏书量。

3.有丰富的阅读类活动参与经历。积极参加校内外、市内外组织开展的各种读书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秀,能在全班、全校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优秀的个人文学作品。在市内外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平台,以及校园刊物上发表过相关文学作品,包括读后感、作文、散文、论文等。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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