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近日联合印发《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打响。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河北省将通过实施陆源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及旅游旺季生态环境保障等五项攻坚措施,到2020年,确保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比例达到80%以上,实现“清洁渤海、健康渤海、安全渤海”的战略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河北将开展陆源污染防治攻坚,对所有入海河流实施全流域系统治理。削减入海总氮排放,严控新增总氮排放。
在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方面,规范滩涂与近海海水养殖,清理违规占用海域养殖行为。严格船舶污染监管、加强港口污染防治,对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予以淘汰。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严禁任何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开发利用活动,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审批,加强海岸线开发管控与修复。
实施环境风险防范攻坚,将建立海洋赤潮(绿潮)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信息发布体系,最大程度减轻赤潮(绿潮)、水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对公众健康的威胁。
实施旅游旺季生态环境保障攻坚,今年旅游旺季北戴河及周边海水水质指标达到优良水质标准,力争稳定达到Ⅰ类标准。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河北将建立渤海综合治理专项督查机制,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