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2018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会上,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表示,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整体稳中向好,海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
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的35.8%,比2017年上升6.5个百分点;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年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全国酸雨区面积约5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5.5%,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酸雨污染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云贵高原以东地区,总体仍为硫酸型。
水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1.0%,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7%,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2018年长江经济带水质良好,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9.3%,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劣Ⅴ类占1.9%,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今年1—4月,长江经济带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1.2%,同比上升8.7个百分点,长江经济带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呈好转趋势。”柏仇勇说。
自然生态方面,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优和良的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4.7%;全国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达2750个,总面积147.17万平方千米,其中,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142.70万平方千米,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4.86%。
《2018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全面反映我国管辖海域生态环境状况。2018年夏季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6.3%,劣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的1.1%;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优良(一类、二类)海水比例为74.6%,与2017年相比,优良海水比例上升6.7个百分点。柏仇勇介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等近岸海域,超标要素主要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和海洋保护区保护对象基本保持稳定。监测的入海河流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海洋倾倒区、海洋油气区环境质量基本符合海洋功能区环境保护要求,海洋渔业水域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赤潮发现次数和累计面积均较上年大幅减少。
柏仇勇透露,生态环境部将研究制订《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加强对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管,培育、规范好监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