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我国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发布时间:2019-05-15 11:29 | 来源:新华网


        我国将在深圳市、包头市等地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无废城市”在全国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示范模式。

  这是记者在近日于深圳举行的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启动会上获悉的。据了解,试点工作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18个单位共同推动。

  其中,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此外,将河北雄安新区(新区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代表)、中新天津生态城(国际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泽县(县级代表)、江西省瑞金市(县级市代表)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咨询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在启动会上介绍,我国目前各类固体废物累积堆存量600亿吨至700亿吨,年产生量近100亿吨,且呈逐年增长态势。如此巨大的固体废物累积堆存量和年产生量,如不进行妥善处理和利用,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资源造成极大浪费,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的‘无废社会’。”杜祥琬说。



责任编辑:王彪
最新文章
中国化工集团下属公司虚假整改 环… 加强监督,促进主题教育落细落小落… 生态环境部:阳泉市连续两个月降尘… 烟台调整优化四大结构 用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指导农… 顺应绿色建筑发展趋势 铝模板行业… 中国能源70载跨越发展 低碳清洁转… 臭味到底从哪儿来
推荐文章
欧空局未来三年重点投资深空与月球… 补给舰首次接受民船补给 “随营军校”加速孵化新型战训人才 强军路上,树起“生命线”的时代标… 打造“空地一体”的战斗小组 当海军10950天,老兵第一次登上军… 北约实战部署“联合地面监视系统” 武器进口变出口 印度转型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