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期,山东安排资金2亿元,对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等200个去年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奖励,每个乡镇奖励100万元。这是山东省首次在省级层面对耕地保护进行制度性奖励。
山东省是有1.13亿亩耕地、958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的全国第三大产粮省。2018年12月,《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出台,决定从2019年起,山东省财政每年拿出约2亿元用于耕地保护激励,依据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政府给予资金奖励。其中不少于70%的资金用于奖励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村集体组织,单村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据介绍,镇村得到的奖励资金,将专门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等。
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让保护耕地突出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政治上受表扬、经济上得实惠,为的就是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有助于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