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12日通报,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督察发现,扬子鳄保护区双坑片区约602公顷被泾县开发区侵占,扬子鳄栖息地受到破坏。安徽省林业厅作为扬子鳄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直接管理单位,一直遮掩隐瞒违法事实,导致保护区破坏问题久拖不决。
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扬子鳄及其栖息地。保护区管理局在日常巡护时发现保护区被泾县开发区侵占,并将被侵占情况向原省林业厅作了报告。接着,原省林业厅与泾县政府就保护区和开发区边界问题擅自达成协议,即双坑片区“移址保护”方案,未向省政府报告,也未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同年10月,原省林业厅完成保护区双坑片区勘界立标工作,将泾县开发区违法占用的区域全部划至保护区界外。随后,泾县开发区在扬子鳄保护区核心区内又违规建设了21个项目。
督察还发现,安徽省安庆市对保护区也缺乏监督管理,为开发建设让路,3次违规对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导致江豚栖息地不断“瘦身”。
生态环境部认为,安徽省林业部门没有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长期遮掩隐瞒侵占保护区问题;泾县党委和政府在保护区内违规搞开发建设,多次隐瞒侵占保护区问题,致使保护区内大片林地被毁,扬子鳄栖息地破坏严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