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是江河水系重要组成部分,在航运、供水和生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规定,常年水面面积0.5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城市规划区内的湖泊和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湖泊,纳入湖泊保护名录。
安徽省水利厅日前公布了安徽省湖泊保护名录(第二批)198个,其中天然湖泊16个、水库形成的人工湖泊182个。去年,安徽省已将300个湖泊纳入第一批保护名录,如今湖泊保护名录已增至498个,其中天然湖泊193个、水库形成的人工湖泊305个。
目前,安徽省各地正在按照条例规定,对列入保护名录的湖泊健全湖泊档案,编制湖泊保护规划和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划定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落实湖泊管理保护措施,科学合理利用湖泊,发挥湖泊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