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统筹安排省财政年初预算5亿元,支持环渤海的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5市开展渤海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5亿元资金主要支持入海主要河流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减少入海陆源污染物排放;支持开展河口湿地及岸线岸滩综合治理,恢复其净化水质生态功能;建设入海污染源及海域污染物自动监测站,提升对入海污染源精细化动态监管能力。
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将通力合作,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支持打好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攻坚战。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制定《辽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政策保障,计划到2020年,实现大幅度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明显减少入海河流Ⅴ类水体,实现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标。二是加强调度,从严监管。建立渤海综合治理工作跟踪调度制度,对下达资金的执行进度、执行质量进行全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陆海统筹,协同治理。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与辽河治理等各项污染防治重大战役协同推进,坚持源头防控、生态保护、风险防范联动,治标与治本结合,切实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