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制定出台《石家庄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案》,要求到2020年,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为实现这一目标,石家庄市将新建、扩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座。其中,焚烧设施10座,日处理能力要达到1.1万吨;资源化利用项目1座,日处理能力700吨;其他项目3座,日处理能力2200吨。
《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平原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应烧尽烧,山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农村(建制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方案》要求,要加快完善收转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覆盖范围和运输装备水平。到2020年,全市要新增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160座,新增运输车辆563辆,新增转运能力1.02万吨/日。其中,市区、县城计划新增转运设施81座(压缩式转运站50座),提升转运能力7197吨/日;农村计划新增转运设施79座,提升转运能力3033吨/日。
根据《方案》,各县(市、区)要以满足本地生活垃圾处理为主,大力建设大型焚烧处理设施,实现垃圾全量化焚烧,大幅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