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境空气六项指标综合指数和优良天数比率列全省第一
“景德镇蓝”成为瓷都新常态
“天更蓝了、空气更清新了”,这是所有瓷都百姓的切身感受。近年来,景德镇市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以“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要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美丽瓷都”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8年,景德镇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9天,未出现重度污染以上天气,全年优良天数比率为96.4%,环境空气六项指标综合指数和优良天数比率列全省第一;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低,列全省第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PM2.5控制在年均浓度小于每立方米35微克,在全省率先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
成绩背后,是景德镇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行动。该市以“建设美丽瓷都”为目标,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景德镇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建立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网络和长效机制,成立建设、城管、公安、环保等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举全市之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为治理建筑扬尘,该市对全市重点建设工地实行动态管理,建设施工扬尘管控系统平台,在各大工地安装电子摄像头,并与城管数字指挥中心联网,进行实时监控;为消除道路扬尘,率先实施环卫一体化,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引进大型环卫企业,添置专业设备300余台,每日巡回保洁,开展常态化洗城行动;为杜绝渣土违规运输,实施“城管+N”常态化联合设卡执法,每天检查。同时,对全市的餐饮业、砖瓦窑、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燃煤锅炉站等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全面排查,关停了非法砖瓦窑80余家和非法搅拌站6家,淘汰燃煤锅炉31处,为738家餐饮酒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此外,该市强化督查和问责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对相关单位党政领导严格要求,并出台《景德镇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以严厉的问责态度和持续的高压态势,不断推动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记者邱西颖 通讯员吴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