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切肉机的刀片已是锈迹斑斑,得赶紧换了!”一名检察官指着切肉机,对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严肃地说。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4月,为落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专项监督工作,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三方联合对全市2422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据了解,1个月以来,联合检查组共检查了全市1341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其中前海蛇口自贸区、福田区、盐田区、坪山区的检查覆盖辖区100%的学校,其他区也正按照50%以上的覆盖面进行抽检。本次检查预计将覆盖深圳64%的中小学、幼儿园,覆盖学生总人数将达到75%。
检查期间,各检查组对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总体管理、学校食堂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健康管理、配餐及用餐信息公开、厨房布局及设备状态、食堂卫生设施设备配置及管理、加工制作食品过程管理、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并抽取部分食材原料进行快速检测,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宣传情况等进行了了解。部分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全市绝大多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规范,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暂未发现较严重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但是,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部分学校厨房冰箱中生熟食未分开冷藏,食材存在串味风险及交叉污染风险;个别学校存在使用发霉砧板、生锈刀具等工具情况;部分学校食品留样不规范,极个别学校留样柜设置在人员往来频繁的备餐间,未配备安全锁,无法保证留样食品的确定性。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已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并依据《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对部分学校食堂作出降级决定。
此外,检查组也发现部分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一些亮点,如部分学校引入第三方专业监管公司,切实发挥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作用;采取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实现对食品安全的规范管理;采购先进的智能食品留样柜等设备。
深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部长刘汉俊告诉记者:“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校园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在食品安全上,不能‘差不多’、不能‘基本上’,必须要100%安全,对学生的问题上更要好上加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继续督促、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接下来,市检察院将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增强主体责任,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好校园食品安全,让学生得到更充分全面的发展,实现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的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