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五省市9日签署《关于共同推进长江上游地区航运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打造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样板区、长江航运协同发展先行区。
根据协议,五省市明确了“5个省市港航机构”+“N个重点水运发展市(区、县)”+“N个重点港航企业”的合作主体,将在航运数据共享平台、水上应急救援协作联动、乌江通航船闸联合调度、航运政策标准研究等方面开展重点合作,并建立起发展规划协同、重点工作会商、政策标准研究、年度轮值牵头、互访学习交流、重要成果通报等6项工作机制。
来自五省市的33家航运企业还达成19项省际合作项目,涵盖航旅融合、多式联运、干支直达、新开集装箱航线、货物“散改集”、船舶建造和运输合作等方面。(记者 陈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