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五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四川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9-12-27 08:52 | 来源:四川日报


  根据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污水量少、排放分散、水质水量波动大的特点,确定控制指标、排放限值、监测方法和实施监督等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日我省制定并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目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仍较低,大量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出,已成为农村以及湖泊、河流富营养化等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国家和地方层面之前都没有出台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缺乏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因此亟须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在此背景下,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科学学会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同成立编制组。在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咨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组前往自贡、泸州和凉山等10个市州进行实地调研,并赴湖北、河南等省考察学习,起草了《标准》初稿。随后又召开多次专家评审会和编制座谈会,积极听取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征求了意见,最终《标准》于2019年12月9日由省政府批准印发实施。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根据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污水量少、排放分散、水质水量波动大的特点,确定控制指标、排放限值、监测方法和实施监督等规定,希望通过标准的实施,实现农村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记者 殷鹏)



责任编辑:张彤
最新文章
四川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明年1月1… 天宇奇观日偏食在四川多地上空出现 四川省出川大通道将增至21条 全国领先 四川省内异地电子诉讼档… 三年培育三万人 成都最“土”培训… 推进成渝城市群发展 成都机遇在哪 … 川商成长与上市加速器投运 计划3-5… 四川率先试点启动全省文旅资源普查
推荐文章
国家铁路局发布系列《铁路工程估算…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事… 文化和旅游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盘点2… 国家铁路局发布《交流传动电力机车… 全国经济普查系列报告显示——中小… 文化和旅游部:八大举措激发文化旅… 胡春华强调: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 中医药发展再迎里程碑 “家门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