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经四川省委、省政府同意,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明确了省政府2019年立法项目,包括22件制定项目、75件调研论证项目,特别突出了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行政立法,这些项目备受关注、值得期待——
聚焦中心工作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8次主任会议,确认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等法律案将提请审议,意味着这项备受关注的立法项目已完成起草和公开征集意见工作,即将进入审议环节。
我省古树名木资源较为丰富,作为珍贵的植物基因资源、宝贵的景观资源、独特的生态文化资源,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立法对古树名木予以更加严格规范的保护,旨在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此外,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政府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军民融合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草案、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审议通过后,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将成为该领域我省首个专门性法律文件,将把四川省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的精神落到实处,将一系列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原则规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以此强化保护、树立信心、推动发展。
服务民生事业
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省政府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草案、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制定四川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现为省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升格为地方性法规。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作为人口大省和农民工大省,我省工伤保险争议处于高发状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新制定的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能够更好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由于事关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四川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备受社会各界期待。
记者从省食品安全办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保障能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省食品安全办已牵头组织拟定了四川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完成征集意见,其中明确了学校及各部门监管职责,强化了责任追究。记者了解到,该办法计划作为省政府规章,尽快颁布施行。今后,我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将实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提升治理水平
按照计划,省政府还将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四川省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办法;围绕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
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办法,计划取代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具体的条文变化较多,特别是将登记范围由流动人口扩大至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留宿、从业等人员。不过,新修订的办法中心思想、核心目的未变——规范信息登记、提升治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同样是修法项目,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也备受期待。
行政执法监督指针对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是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部门对所属工作机构和下级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实施监督检查的活动。原有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让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日臻完善,也让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成为治理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等问题的利剑。新修订的条例将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乱象。